常見問答
-
Q21: 對於訂有契約之論次(日、件)計酬者是否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 (退休法§23)最後更新日:2018/9/28 0:00:00 對於公務人員退休再任中央、地方政府暨所屬機關、各級民意機關、各級公立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交通事業機構、軍事機關 (構、單位) 、行政法人、公法人及其他依法組織機關中訂定契約進用,按月依法定之支薪標準(含按件、按日計酬)支領工作報酬之職務,係屬於專任公職之範疇,應為停發月退休金及停止優惠存款之對象。
-
Q22: 是否可以在公布欄公告當年可退休人員(如年資+年齡)有提示作用?最後更新日:2018/9/28 0:00:00 因在公布欄公告當年可退休人員(如年資+年齡)涉及當事人資料安全,因此不宜公告。
-
Q23: 符合10 年緩衝期指標數的人員,可否選擇展期或減額支領月退休金?(退休法§11)最後更新日:2018/9/28 0:00:00 可以,但並非最佳選擇。因為:如選擇展期月退休金,必須於年滿60歲或55 歲(年資30 年)時,始得領取月退休金;選擇減額月退休金亦須自60 歲或55 歲(年資30 年)往前逆算,1 年減4%,最多減5 年20%且終身領取減額月退休金,無法於符合指標數時,恢復全額月退休金。因此,10 年緩衝期人員適用指標數辦理退休,可立刻支領全額月退休金,顯然較為有利。 例如:A 君於100 年1 月1 日實施時任職年資20 年,年齡48 歲,其自107年符合法定指標數82(滿55 歲及任職滿27 年),可於當年辦理退休時,立即領取全額月退休金。在此例下,若其選擇展期或減額支領月退休金情形,說明如下: 1.選擇展期年金:於其任職滿25 年,年滿53 歲時,先行辦理自願退休 ,並應自年滿60 歲(即112 年)時,始得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2.選擇減額年金: 減額係以退休金金額扣減百分比計算,並終身領取減額月退休金。因減額支領月退休金係符合本法規定任職滿25 年而先辦理自願退休者,得提前於尚未符合規定之月退休金起支年齡(60 歲或55 歲)時,開始領取減額之月退休金。其中自願退休時任職未滿30 年者,應自60 歲往前逆算提前領取減額月退休金之年數;自願退休時任職已滿30 年者,應自55 歲往前逆算提前領取減額月退休金之年數,且至多提前5 年。故A 君最早僅得至年滿55 歲,任職滿27 年時,先辦理自願退休,並立即開始領取減額20%之月退休金(依此類推)辦理自願退休 年齡 年資 減額情形與緩衝期支領相比較107 (7 年後) 55 27 20% 已符合指標數(82),可支領全額月退休金。 108(8 年後): 56 28 16% 109(9 年後): 57 29 12% 110(10 年後): 58 30 因已任職30 年且年滿55 歲以上,得選擇領取全額月退休金。
-
Q24: 優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方案的適用對象為何?99 年12 月31 日以前已退休人員是否一體適用?如是,適用修正方案的起始日為何?最後更新日:2018/9/28 0:00:00 1.優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方案的適用對象是兼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年資,且支(兼)領月退休金之人員。換言之,下列人員不適用本項改革方案(不必擔心 受影響): (1) 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 (2) 僅具退撫新制實施前年資之人員。 (3) 僅具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之人員。 2.99 年12 月31 日修正方案實施前已退休人員,在修正方案實施後,應一體適用修正方案。其中,退休人員適用修正方案較為有利者,於100年1 月1 日可立即改適用修正方案;如適用修正方案較為不利者,則當期之優惠存款仍繼續適用原方案,俟100 年1 月1 日以後之優惠存款期滿續存時,改適用修正方案 。≦75%~95%(退休所得比率上限)
-
Q25: 請舉例說明優惠存款改革措施修正方案的計算方式?最後更新日:2018/9/28 0:00:00 某甲係薦任第九職等年功俸七級710 俸點(45,665 元)之人員,預定於100 年7 月1 日退休生效,退休年資31 年(舊制15 年、新制16 年),退休所得比率上限為87%;另,其於退撫新制施行前之公務人員保險年資為15 年(優惠存款月數31 個月);某甲退休所得之計算方式說明如下: 1.月退休金: 舊制:(45,665*75%)+930=35,179 新制:45,665*2*32%=29,226 合計:35,179+29,226=64,405 2.依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第2 點、第3點計算之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及每月利息: 45,665*31=1,415,600 (優惠存款金額,百元以下不計) 1,415,600*18%÷12=21,234(每月優惠存款利息) 3.每月退休所得上限: 45,665*2*87%=79,458 4.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金額上限: 79,458-64,405=15,053 (每月優惠存款利息上限) 15,053*12÷18%=1,003,533(優惠存款金額上限) 5.實際得辦理優惠存款之公保養老給付金額: 1,003,500 元(1,415,600 元與1,003,533 元,二者取較低者為準;優惠存款 金額,百元以下不計。) 6.每月退休所得: 64,405+15,053=79,458 ※ 在依法支領月退休金不予變動之前提下,某甲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每月利 息減少金額為6,181 元 [(1,415,600-1,003,500)*18%÷12=6,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