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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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器官捐贈前會進行哪些步驟確定我真的已經腦死且可以捐贈?最後更新日:2018/12/21 0:00:00 若已瀕臨腦死,而本人或家屬也有器官捐贈意願,除原本照顧您的醫師之外,醫院將安排2位具有腦死判定資格的醫師同時進行腦死判定,確認腦幹已無功能,至少4小時後再重新進行第2次判定,以確保判定過程的嚴謹,腦死判定確認後,將視捐贈者的器官功能及捐贈者與家屬的意願決定哪些器官可以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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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我有B型肝炎,將來可以進行器官捐贈嗎?最後更新日:2018/12/21 0:00:00 可以的,許多等候移植者亦有B型肝炎或是C型肝炎,只要器官功能良好,有B、C肝炎的捐贈者還是可以捐贈器官給有B、C肝炎的等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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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植物人是不是腦死?可否捐贈器官?最後更新日:2018/12/21 0:00:00 植物人不是腦死,而是腦部因為受傷、疾病或其他系統的疾病合併腦病變,導致大腦功能喪失。此類病人雖然無法思考、記憶、認知、行為或喪失語言能力,但仍會有臉部表情動作,且腦幹功能正常,可以維持自發性的呼吸、心跳,所以於植物人狀態不能捐贈器官,仍需俟判定腦死後,才可捐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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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如果我簽了器官捐贈卡,就一定要捐贈器官嗎?最後更新日:2018/12/21 0:00:00 在醫師判定死亡及腦死的狀況下,得以施行器官捐贈。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第六條中規定,醫師自屍體摘取器官,需合於下列規定之一: 1.死者生前以書面或遺囑同意者。 2.死者最近親屬以書面同意者。 3.死者生前為捐贈之意思表示,經醫師二人以上之書面證明者。但死者身分不明或其最近親屬不同意者,不適用之。 符合上述情況之一者,移植醫師始得進行器官摘取。 第1項及第2項之書面同意,在人體器官移植條例施行細則第四條提及得以填具器官捐贈卡方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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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如果我捐贈了器官,我的身體外觀是否會因而受影響?最後更新日:2018/12/21 0:00:00 器官摘取時是以外科手術的技術標準進行,手術後會以替代物填充縫合並恢復外觀,與一般外科手術後之狀況並無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