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制度乃針對畢業後新進職能治療師訓練所適用
訓練宗旨:
經由「教學醫院二年期職能治療師訓練計畫」,培養及增強新進職能治療師基本之職能治療實務能力,以提升職能治療的服務品質。
(一)養成新進職能治療師之「基本職能治療專業知識」、「實證科學導向臨床技能」及「各類疾患之功能評估與治療處置知能」等,以提升整體職能治療之照護品質。
(二)建立新進職能治療師以「病人為中心」和「全人照護」的臨床工作態度及技能。
(三)促進新進職能治療師能遵循法規,並具備執業所需的專業倫理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培養新進職能治療師參與跨領域團隊相互合作、共同照護的能力。
訓練課程
1. 基礎課程階段
訓練內容
(一) 專業基礎課程基本綱領:
(1).倫理與法規,其中需包括職能治療專業倫理與相關法規共4小時,包括
醫療倫理2小時,相關法規2小時。
(2).服務品質,其中需包括職能治療行政管理、成本效益分析與品質保證4小時。
(3).感染控制、病人安全與急救技術4小時。
(4).醫療行政,其中需包括職能治療病歷寫作2小時。
(5).臨床推理(含個案分析與處理) 2小時。
(6).實證職能治療(含個案報告)4小時。
(7).溝通與諮商技巧,包括教與學之理論與實務共10小時,溝通表達技巧2小時,諮商技巧2小時,專業精神與服務態度2小時,教與學之理論與實務4小時。
(8).職能治療理論、評估與治療共10小時,包括職能治療理論2小時,職能治療評估4小時,職能治療介入4小時。
訓練方式
上述之專業基礎課程可透過下列方式進行教學;
(1)台中榮總各部門辦理之相關課程進行訓練,如有關感染、急救、行政 資源等
相關課程與知識。
(2)學員参與職能治療學會、公會或其他醫事學術機構辦理之相關課程,了解法
規、倫理以及病患權力等知識。
(3)由臨床教師進行專業基礎課程專題演講。
評核標準(方法)
(1).發予每位受訓職能治療師一本學習護照,每個課程、每個訓練階段經評估通
過後,臨床教師做登錄,並且簽章。
(2).筆試(及格標準80分)
(3).相關佐證資料(會議記錄、學分證明與研習證明等)
(4).書面/心得報告
(5).個案報告
2.核心課程階段(專業實務訓練:由生理、兒童、心理及社區職能治療等四項中,至少選擇三項訓練)
(一)專業素養
訓練內容
(1)專業態度行為
1.1培養以個案為中心的臨床職能治療服務
1.2提供以實證為基礎的職能治療服務
1.3遵循專業倫理及相關法規
(2)自我成長能力
2.1加強自我覺知能力
2.2訓練自我反思能力
2.3持續吸收新知
(3)行政作業能力
3.1熟悉科室內之行政作業流程、熟悉跨科室合作之醫療模式
3.2熟悉醫院之基本行政作業及流程、醫院人事規章與管理
3.3認知自己的角色定位與任務,並遵守醫院之規範
(4)教學能力
4.1加強知識傳輸能力,包含對個案、家屬及同儕之知識傳輸
4.2評估教學成效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