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人健檢 │
老人健檢時程調整說明
因應衛生局今年度健檢申報時程調整,自 114年12月11日至114年12月31日 期間內完成老健之民眾,其健檢紀錄將統一併入 115年度。
因此,如您於上述期間已接受老健服務則 115年度將無法再次進行老人健檢 需待 116年度 方可再次受檢。
造成不便 敬請見諒。
※115年12月之實際執行情形,屆時將以台中市衛生局公告為準。
一、申請資格:
需設籍臺中市且年滿六十五歲之長者。

二、健檢項目:
一般成人健檢項目、失智症篩檢量表(SPMSQ)、胸腔X光、白蛋白、糖化血色素、尿素氮、心臟心電圖等檢查。
※76歲以上長者 :加做每年一次糞便潛血檢查
※未滿76歲長者 : 請至本院癌篩中心接受兩年一次的糞便潛血檢查
三、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 08:00 - 11:30 ( 例假日、國定假日及政府頒布颱風假等除外 )
四、服務地點:
門診大樓前棟一樓 家庭醫學科門診2101診間
五、需準備用物:
身分證、IC健保卡
六、檢查流程:
1.初診民眾請於早上11:00前至門診大樓後棟二樓-客服中心辦理病歷建置;複診民眾請至2101診間報到,填寫基本資料。
2.一般檢查項目測量後,依序至門診診間接受理學檢查,醫師開立檢查單後,至門診大樓一樓批價收費處繳費﹝掛號費100,榮民免掛號費﹞。
3.依檢查單至病理檢驗部、影像醫學部及心電圖室檢查。
七、注意事項:
1.檢查當日請空腹(前一天晚上十二點以後禁食,空腹至少八小時)。
2.請著輕便服裝。
3.完成檢查後,可領30元餐點代用卷。
4.有固定領取慢性病處方簽,並且定期追蹤抽血檢查(血糖、膽固醇、三酸甘油脂)之患者,因原先醫療服務已涵蓋相關檢查,恕無法再提供成人或老人健檢服務。
八、領取報告與諮詢時間:
1.本院不提供郵寄報告服務,請於完成全部檢查項目後14天,由本人攜帶雙證件(身分證、IC健保卡)及門診預約單依預約時間親自至門診大樓前棟一樓家庭醫學科,由家庭醫學科醫師為受檢者解說檢查報告,如需追蹤或治療者,可安排複檢或轉介服務。
2.報告領取時間為家醫科門診時段:週一至週五上午 08:30–12:00,下午 13:30–17:00。
3.如需委託他人代領,請檢附委託書(如附件一檔案),並提供委託人與被委託人之雙證件(身分證、IC健保卡)以備查驗與留存。
4.因代領者並非本人就診,當次無法提供報告講解,敬請見諒。
5.依據台中市政府辦理65歲以上老人健康檢查計劃規定,體檢項目必須全部受檢才可領取報告。
九、保險對象如重覆或超次施行者,其費用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
體檢諮詢窗口 │ 04-23592525 轉 3846
諮詢服務時間 │ 上午 08:00-12:00 下午 01:30 - 0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