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實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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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8/15 16: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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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哪裡可以下載動物實驗申請表單?
A1:可從中榮網頁的醫學研究部 > 公開資訊 > 委員會及中心 >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動物實驗申請與審核流程(「另開新視窗」),下載最新動物實驗申請表單。
Q2:動物實驗計畫表單的收件窗口?
A2:紙本文件:請送至研究大樓B07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電子文件:請E-mail至shchen@vghtc.gov.tw信箱。
Q3:如何區分實質審查與形式審查?
A3:實質審查:動物飼養地點或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者。
形式審查:動物飼養地點及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以外其他單位者。
Q4:最晚應何時提出動物實驗申請表?
A4:每份動物實驗申請案件審核時程約需30個工作天,建議計畫主持人在提送研究計畫案時,一併同時提出動物實驗申請。
Q5:誰可以提出動物實驗申請?
A5: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為本院員工者,皆可以提出申請。
Q6:動物實驗申請表的每項內容都需填寫嗎?
A6:是,申請表的每項內容都應確實詳細填寫,不可空白及自行刪減或更改。
Q7:如果經核可審查通過的動物實驗申請內容有異動變更時,申請人應該如何處理?
A7:填寫「動物實驗變更申請表」依申請規定送審。如果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名稱變更時,則須重新填寫動物實驗申請表。
Q8:動物實驗申請表的最末處,一定要親筆簽名、填寫日期嗎?
A8:是, 請務必檢查簽名處與日期是否已親筆簽署及填寫。
Q9:當動物實驗計畫提出變更申請且還在IACUC審查階段時,可以繼續進行動實驗嗎?
A9:絕對不可以!!當動物實驗內容有異動時,應事先提出變更申請並經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審議核可後,才能開始進行動物實驗。
Q10:動物實驗申請表主持人及負責進行動物實驗相關人員,都必須取得動物實驗相關合格證號,才可以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嗎?
A10:是,申請人須具有三年內動物實驗相關訓練資格證明才可提出申請,同時其中一位應具備至少有3年的動物實驗經驗。
Q11:來不及參加本院舉辦的動物實驗相關Lecture或Workshop 課程,無法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字號時,怎麼辦?
A11:可以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解決問題:
(1)如果急需動物實驗相關訓練(Lecture)資格證明者,可先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另開新視窗」)完成線上課程並取得3小時實驗動物資格證明(Lecture)。
(2)報名國家生物模式中心或是中華實驗動物學會等其他院外機構所開辦之動物實驗相關課程(Lecture 或Workshop)。
Q12:申請人如果不回覆審查意見,結果會如何?
A12:申請人收到IACUC行政作業承辦人員彙整的審查意見後,應依審查意見修正申請表內容後回覆,若超過14天的回覆期限,IACUC將不再受理並撤銷本申請案件。
Q13:如果動物實驗計畫無法於核准執行期限內完成,請問可以變更執行期間展延多久?
A13:展延執行期間最多以6個月為限。
Q14:開始進行動物實驗前,如果在申請內容方面有疑問,可以找誰諮詢?
A14:相關資訊如下表:
A1:可從中榮網頁的醫學研究部 > 公開資訊 > 委員會及中心 > 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動物實驗申請與審核流程(「另開新視窗」),下載最新動物實驗申請表單。
Q2:動物實驗計畫表單的收件窗口?
A2:紙本文件:請送至研究大樓B07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
電子文件:請E-mail至shchen@vghtc.gov.tw信箱。
Q3:如何區分實質審查與形式審查?
A3:實質審查:動物飼養地點或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者。
形式審查:動物飼養地點及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以外其他單位者。
Q4:最晚應何時提出動物實驗申請表?
A4:每份動物實驗申請案件審核時程約需30個工作天,建議計畫主持人在提送研究計畫案時,一併同時提出動物實驗申請。
Q5:誰可以提出動物實驗申請?
A5:研究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為本院員工者,皆可以提出申請。
Q6:動物實驗申請表的每項內容都需填寫嗎?
A6:是,申請表的每項內容都應確實詳細填寫,不可空白及自行刪減或更改。
Q7:如果經核可審查通過的動物實驗申請內容有異動變更時,申請人應該如何處理?
A7:填寫「動物實驗變更申請表」依申請規定送審。如果計畫主持人或計畫名稱變更時,則須重新填寫動物實驗申請表。
Q8:動物實驗申請表的最末處,一定要親筆簽名、填寫日期嗎?
A8:是, 請務必檢查簽名處與日期是否已親筆簽署及填寫。
Q9:當動物實驗計畫提出變更申請且還在IACUC審查階段時,可以繼續進行動實驗嗎?
A9:絕對不可以!!當動物實驗內容有異動時,應事先提出變更申請並經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審議核可後,才能開始進行動物實驗。
Q10:動物實驗申請表主持人及負責進行動物實驗相關人員,都必須取得動物實驗相關合格證號,才可以提出動物實驗申請嗎?
A10:是,申請人須具有三年內動物實驗相關訓練資格證明才可提出申請,同時其中一位應具備至少有3年的動物實驗經驗。
Q11:來不及參加本院舉辦的動物實驗相關Lecture或Workshop 課程,無法取得相關合格證書字號時,怎麼辦?
A11:可以選擇以下任一方式解決問題:
(1)如果急需動物實驗相關訓練(Lecture)資格證明者,可先至『台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另開新視窗」)完成線上課程並取得3小時實驗動物資格證明(Lecture)。
(2)報名國家生物模式中心或是中華實驗動物學會等其他院外機構所開辦之動物實驗相關課程(Lecture 或Workshop)。
Q12:申請人如果不回覆審查意見,結果會如何?
A12:申請人收到IACUC行政作業承辦人員彙整的審查意見後,應依審查意見修正申請表內容後回覆,若超過14天的回覆期限,IACUC將不再受理並撤銷本申請案件。
Q13:如果動物實驗計畫無法於核准執行期限內完成,請問可以變更執行期間展延多久?
A13:展延執行期間最多以6個月為限。
Q14:開始進行動物實驗前,如果在申請內容方面有疑問,可以找誰諮詢?
A14:相關資訊如下表:
| 諮詢項目 | 聯絡人 | 分機 |
| 動物麻醉、止痛、安樂死 | 陳易辰副研究員/獸醫師 | 4418 |
| 動物室管理 | 洪韻絜研究技術師 | 4099 |
| 動物實驗申請 | 陳思樺專員 | 40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