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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申請與審核流程
引用 (4)
2024/10/3 11: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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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實驗申請與審核流程
一、申請注意事項:
1.申請人須具有三年內動物實驗相關訓練資格證明才可提出申請。
2.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為本院員工。
3.填寫項目不可空白及自行刪減或更改。
4動物飼養地點及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以外其他單位者,需檢具院外單位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的審核同意書、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並填寫「動物科學應用合作計畫合約書」。
5.申請表撰寫完畢後,請先將電子檔郵寄給IACUC執行秘書(shchen@vghtc.gov.tw/tp6n)進行格式審查。檢查結果合格者,IACUC會通知申請人繳交紙本申請表並給予動物實驗申請表收件證明,同時進行後續之審查作業。
6.申請人若未於14日內回覆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及進行修正申請表內容(或相關佐證文件資料),IACUC將視同撤案,不再受理。
7.利用實驗動物進行科學應用者應事先申請,經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審議核可後,始得進行;變更時,亦同。
二、變更申請:
1.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如有下列項目需變更時,則需重新提案申請,不可申請變更:
A.計畫主持人變更。
B.計畫名稱變更。
C.實驗動物種別變更。
D.由非存活性手術變更為存活性手術。
E.增加動物數量大於原核定數量30%。
F.動物實驗地點或設施變更至非本院IACUC可查核之範圍。
G.變更之操作項目會對動物個體產生極大痛苦、緊迫或更嚴重之侵入性實驗操作。
2.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如有下列項目需變更時,則需提出變更案申請:
A.研究目的變更。
B.動物品系變更。
C.增加動物數量小於原核定數量30%。
D.變更麻醉藥、止痛藥、鎮靜劑或實驗物質。
E.變更執行動物實驗操作的持續時間、頻率、類型或數量。
F.變更安樂死方法。
G.展延執行期限(最多以延長六個月為限)。
H.經費來源。
I.其他非計畫主持人之人員異動。
J.連絡方式。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繳交紙本申請表請務必檢查簽名處與日期是否已親筆簽署及填寫。
2.申請人請確依審核結果進行動物科學應用。在動物實驗執行過程中,IACUC將監督計畫主持人於動物實驗計畫核准後,是否依申請表內容確實執行動物實驗及是否有符合動物室的規範辦理。
3.審查委員將依據三R原則(減量、取代、精緻化)、人道精神及動物福祉進行動物申請審核。
4.實驗動物進駐動物室前兩週,需提交審核通過的審查同意書影本至動物室。
5.動物獸醫照護問題請聯繫獸醫師:邱雲棕博士(聯絡分機4060)、陳易辰博士(聯絡分機4418);動物室問題請聯繫管理人員:洪韻絜研究技術師(聯絡分機4099);動物申請問題請聯繫陳思樺專員(聯絡分機4011)。
2.計畫主持人或共同主持人須為本院員工。
3.填寫項目不可空白及自行刪減或更改。
4動物飼養地點及動物科學應用在本院以外其他單位者,需檢具院外單位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的審核同意書、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並填寫「動物科學應用合作計畫合約書」。
5.申請表撰寫完畢後,請先將電子檔郵寄給IACUC執行秘書(shchen@vghtc.gov.tw/tp6n)進行格式審查。檢查結果合格者,IACUC會通知申請人繳交紙本申請表並給予動物實驗申請表收件證明,同時進行後續之審查作業。
6.申請人若未於14日內回覆審查委員之審查意見及進行修正申請表內容(或相關佐證文件資料),IACUC將視同撤案,不再受理。
7.利用實驗動物進行科學應用者應事先申請,經本院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小組審議核可後,始得進行;變更時,亦同。
二、變更申請:
1.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如有下列項目需變更時,則需重新提案申請,不可申請變更:
A.計畫主持人變更。
B.計畫名稱變更。
C.實驗動物種別變更。
D.由非存活性手術變更為存活性手術。
E.增加動物數量大於原核定數量30%。
F.動物實驗地點或設施變更至非本院IACUC可查核之範圍。
G.變更之操作項目會對動物個體產生極大痛苦、緊迫或更嚴重之侵入性實驗操作。
2.審核通過之動物實驗申請表如有下列項目需變更時,則需提出變更案申請:
A.研究目的變更。
B.動物品系變更。
C.增加動物數量小於原核定數量30%。
D.變更麻醉藥、止痛藥、鎮靜劑或實驗物質。
E.變更執行動物實驗操作的持續時間、頻率、類型或數量。
F.變更安樂死方法。
G.展延執行期限(最多以延長六個月為限)。
H.經費來源。
I.其他非計畫主持人之人員異動。
J.連絡方式。
三、其他注意事項:
1.繳交紙本申請表請務必檢查簽名處與日期是否已親筆簽署及填寫。
2.申請人請確依審核結果進行動物科學應用。在動物實驗執行過程中,IACUC將監督計畫主持人於動物實驗計畫核准後,是否依申請表內容確實執行動物實驗及是否有符合動物室的規範辦理。
3.審查委員將依據三R原則(減量、取代、精緻化)、人道精神及動物福祉進行動物申請審核。
4.實驗動物進駐動物室前兩週,需提交審核通過的審查同意書影本至動物室。
5.動物獸醫照護問題請聯繫獸醫師:邱雲棕博士(聯絡分機4060)、陳易辰博士(聯絡分機4418);動物室問題請聯繫管理人員:洪韻絜研究技術師(聯絡分機4099);動物申請問題請聯繫陳思樺專員(聯絡分機4011)。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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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動物實驗變更申請表_20240626修訂版.odt• 動物科學應用合作計畫合約書_20240626修訂版.odt
• 動物實驗申請表_20240626修訂版.odt
• 動物用麻醉劑與廢氣收集瓶紀錄表.odt
• 動物試驗服務申請表.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