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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22)
更新日期 2024/1/31 10: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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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簡史
為加強台灣中部地區民眾之醫療服務,促進中部地區醫學發展,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民國66年建榮民總醫院台中分院,民國71年6月完工,同年10月31日正式開幕,77年7月1日獨立為台中榮民總醫院。本院為提供病患完整醫療 (Total Care),乃於開幕之初即有社會工作股的設立,協助病患及家屬處理與疾病有關的社會、心理、家庭、經濟等問題,啟發其潛能,增進其社會適應力,以促進醫療效果,提升醫療服務層面。78年7月1日社會工作股改稱社會工作組,隸屬於行政單位社會工作室之下,承院長、副院長、主任秘書、社會工作室主任之命推展醫務社會工作。社會工作組負責各科臨床社會工作,執行各項法令範定之社工服務工作,解決病人因疾病所致社心問題之改善,推動全院志願服務工作之招募、派用與管理,並兼辦榮中幼兒園、中榮托嬰中心、視障按摩站等之管理、督導。
 
二、服務目標
社會工作師以專業的工作方法,結合醫療團隊、運用社會資源,提供社會福利諮詢,來協助病患及家屬處理與疾病有關的社會、心理、家庭、經濟等問題,運用社會資源,啟發其潛能,以促進其身心調適,增進社會適應力,提高醫療照護品質,促進醫療效果,以落實全人照護,提昇醫療服務品質。運用團體工作的技能,提升對病患及家屬的服務。推展志願服務工作,鼓勵社會人士參與志願服務,加強志工訓練,提供病患更廣更好的服務。建立完善的社會資源網,掌握各項資源,並做好轉介、聯繫及追蹤的工作。為提升工作人員素質,加強教學與研究工作,使社會工作的專業更為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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