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長業務職掌
引用 (212)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李政鴻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外科部、骨科部、麻醉部、藥學部、泌尿醫學部、數位醫學部、遠距醫療中心、病理檢驗部、醫學工程部、眼科部、婦女醫學部、口腔醫學部、耳鼻喉頭頸部。
(2) 行政單位:人事室、工務室、資訊室、總務室。
(3) 研究單位:醫學研究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召集人)、尖端醫療委員會、醫學研究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智慧醫療委員會(副召集人)、臨床資訊委員會(副召集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 、生物安全委員會。
(2)管理會:手術室管理會、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資訊整合管理會、無痛醫院管理會、藥事管理會、移植醫學管理會、病理組織管理會、醫學檢驗暨輸血品質管理會、母嬰親善推動管理會。
(3)工作小組: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防治申訴處理小組、職場 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小組、藥品議價小組、醫療資訊系統整合維運中心、職務宿舍借用審查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骨質疏鬆防治中心會議。
(2) 精準醫學中心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擔任本院發言人。
(2) 研究、產官學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3) 綜理12所分院資訊系統整合專案。
(4) 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綜理埔里分院相關業務。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外科部、骨科部、麻醉部、藥學部、泌尿醫學部、數位醫學部、遠距醫療中心、病理檢驗部、醫學工程部、眼科部、婦女醫學部、口腔醫學部、耳鼻喉頭頸部。
(2) 行政單位:人事室、工務室、資訊室、總務室。
(3) 研究單位:醫學研究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召集人)、尖端醫療委員會、醫學研究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智慧醫療委員會(副召集人)、臨床資訊委員會(副召集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 、生物安全委員會。
(2)管理會:手術室管理會、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資訊整合管理會、無痛醫院管理會、藥事管理會、移植醫學管理會、病理組織管理會、醫學檢驗暨輸血品質管理會、母嬰親善推動管理會。
(3)工作小組: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防治申訴處理小組、職場 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小組、藥品議價小組、醫療資訊系統整合維運中心、職務宿舍借用審查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骨質疏鬆防治中心會議。
(2) 精準醫學中心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擔任本院發言人。
(2) 研究、產官學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3) 綜理12所分院資訊系統整合專案。
(4) 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綜理埔里分院相關業務。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吳杰亮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吳杰亮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內科部、胸腔部、急診部、復健醫學部、傳統醫學部、皮膚科、家庭醫學部、高齡醫學中心、營養室、毒物醫學部、兒童醫學中心、心臟血管中心、腫瘤醫學部、重症醫學部、放射腫瘤部、醫務企管部、門診部、感染管制中心。
(2) 行政單位:補給室、職業安全衛生室、工務室(僅業管質子大樓)。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篩檢暨推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品質委員會、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委員會、抗生素管理委員會。
(2) 管理會:安寧療護管理會、長照全人整合管理會、急診品質管制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醫療設備採購審查會暨醫療器材管理會、重症醫學管理會、健康促進管理會、自費處置定價審定管理會、病歷管理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院史編審管理會、風險管理會(含內部控制)、 感染管制管理會。
(3) 工作小組:申請榮民就醫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補助審核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PAC跨院整合性。
(2) 預防保健服務計畫協調會議區會議。
(3) 老人周全性評估相關會議。
(4) 人體研究保護計畫(HRPP)執行成效檢討及改善會議。
(5) 間質性肺病整合照護中心會議。
(6) 細胞治療中心及再生醫療專案。
4. 督導業務:
(1) 日照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2)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3) 醫學中心任務指標之策劃及綜理。
(4) 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綜理嘉義分院、灣橋院區相關業務。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內科部、胸腔部、急診部、復健醫學部、傳統醫學部、皮膚科、家庭醫學部、高齡醫學中心、營養室、毒物醫學部、兒童醫學中心、心臟血管中心、腫瘤醫學部、重症醫學部、放射腫瘤部、醫務企管部、門診部、感染管制中心。
(2) 行政單位:補給室、職業安全衛生室、工務室(僅業管質子大樓)。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篩檢暨推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品質委員會、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委員會、抗生素管理委員會。
(2) 管理會:安寧療護管理會、長照全人整合管理會、急診品質管制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醫療設備採購審查會暨醫療器材管理會、重症醫學管理會、健康促進管理會、自費處置定價審定管理會、病歷管理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院史編審管理會、風險管理會(含內部控制)、 感染管制管理會。
(3) 工作小組:申請榮民就醫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補助審核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PAC跨院整合性。
(2) 預防保健服務計畫協調會議區會議。
(3) 老人周全性評估相關會議。
(4) 人體研究保護計畫(HRPP)執行成效檢討及改善會議。
(5) 間質性肺病整合照護中心會議。
(6) 細胞治療中心及再生醫療專案。
4. 督導業務:
(1) 日照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2) 臨床研究受試者保護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3) 醫學中心任務指標之策劃及綜理。
(4) 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綜理嘉義分院、灣橋院區相關業務。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周元華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周元華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精神部、影像醫學部、護理部、神經醫學中心、品質管理中心、國際醫療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核醫科。
(2) 行政單位:主計室、政風室、公共事務室、社會工作室。
(2) 教學單位:教學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醫學教育委員會、輻射防護委員會。
(2) 管理會: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管理會(副召集人)、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專科護理師培育計畫暨執業規範管理會、醫療爭議處理暨互助金管理會、圖書館管理會。
(3) 工作小組:廉政會報(副召集人)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工作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ISO9001管理審查會議。
(2) PET/MRI協調討論會。
(3) 教學推動聯合會議。
(4) 外聘專家及顧問群專案。
(5) 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外學者講學之處理事項。
(6) 院慶籌備小組會議。
4. 督導業務:
(1) 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
(2) 各專科訓練評鑑。
(3) 教學、訓練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精神部、影像醫學部、護理部、神經醫學中心、品質管理中心、國際醫療中心、健康管理中心、核醫科。
(2) 行政單位:主計室、政風室、公共事務室、社會工作室。
(2) 教學單位:教學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醫學教育委員會、輻射防護委員會。
(2) 管理會: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管理會(副召集人)、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專科護理師培育計畫暨執業規範管理會、醫療爭議處理暨互助金管理會、圖書館管理會。
(3) 工作小組:廉政會報(副召集人)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工作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ISO9001管理審查會議。
(2) PET/MRI協調討論會。
(3) 教學推動聯合會議。
(4) 外聘專家及顧問群專案。
(5) 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外學者講學之處理事項。
(6) 院慶籌備小組會議。
4. 督導業務:
(1) 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
(2) 各專科訓練評鑑。
(3) 教學、訓練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李政鴻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
(1) 李政鴻副院長
(2) 吳杰亮副院長
(3) 周元華副院長
(4) 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2025年1月22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