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長業務職掌
引用 (118)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傅雲慶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神經醫學中心、放射線部、護理部、內科部、兒童醫學中心、心臟血管中心、癌症防治中心、重症醫學部、高階健檢中心、國際醫療中心。
(2) 行政單位: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補給室。
(3) 教學單位:教學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召集人)、癌症品質委員會、醫學教育委員會、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細胞治療暨再生醫學委員會。
(2) 管理會:專科護理師培育計畫暨執業規範管理會、醫療設備採購審查會暨醫療器材管理會、重症醫學管理會、圖書館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3) 工作小組:廉政會報(副召集人)、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申訴處理小組、國內外進修甄審會、文藝工作小組(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教學推動聯合會議。
(2)間質性肺病整合照護中心會議。
(3)國際醫療中心會議。
(4)外聘專家及顧問群專案。
(5)主持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外學者講學之處理事項。
(6)細胞治療中心及再生醫療專案。
(7)精準醫學中心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擔任本院發言人。
(2) 教學、訓練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3)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A)。
(4)各專科訓練評鑑。
(5)督導與主持現職員工國外進修、訓練、會議、考察之規劃、審核等事宜。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神經醫學中心、放射線部、護理部、內科部、兒童醫學中心、心臟血管中心、癌症防治中心、重症醫學部、高階健檢中心、國際醫療中心。
(2) 行政單位:人事室、主計室、政風室、補給室。
(3) 教學單位:教學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召集人)、癌症品質委員會、醫學教育委員會、輻射防護管理委員會、細胞治療暨再生醫學委員會。
(2) 管理會:專科護理師培育計畫暨執業規範管理會、醫療設備採購審查會暨醫療器材管理會、重症醫學管理會、圖書館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3) 工作小組:廉政會報(副召集人)、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及性侵害防治申訴處理小組、國內外進修甄審會、文藝工作小組(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教學推動聯合會議。
(2)間質性肺病整合照護中心會議。
(3)國際醫療中心會議。
(4)外聘專家及顧問群專案。
(5)主持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外學者講學之處理事項。
(6)細胞治療中心及再生醫療專案。
(7)精準醫學中心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擔任本院發言人。
(2) 教學、訓練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3)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A)。
(4)各專科訓練評鑑。
(5)督導與主持現職員工國外進修、訓練、會議、考察之規劃、審核等事宜。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李政鴻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吳杰亮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急診部、婦女醫學部、復健科、核醫科、傳統醫學科、耳鼻喉頭頸部、口腔醫學部、眼科部、皮膚科、家庭醫學部、精神部、高齡醫學中心、營養室。
(2) 行政單位:職安室。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副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篩檢推動委員會。
(2)管理會:母嬰親善推動管理會、安寧療護管理會、長照全人整合管理會、急診品質管制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精神復健基金會。
(2)PAC跨院整合性。
(3)預防保健服務計畫協調會議區會議。
(4)老人周全性評估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綜理嘉義、灣橋、埔里分院相關業務。
(2)日照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急診部、婦女醫學部、復健科、核醫科、傳統醫學科、耳鼻喉頭頸部、口腔醫學部、眼科部、皮膚科、家庭醫學部、精神部、高齡醫學中心、營養室。
(2) 行政單位:職安室。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副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篩檢推動委員會。
(2)管理會:母嬰親善推動管理會、安寧療護管理會、長照全人整合管理會、急診品質管制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精神復健基金會。
(2)PAC跨院整合性。
(3)預防保健服務計畫協調會議區會議。
(4)老人周全性評估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綜理嘉義、灣橋、埔里分院相關業務。
(2)日照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傅雲慶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李政鴻
副院長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外科部、骨科部、麻醉部、病理檢驗部、放射腫瘤部、感染管制中心、藥學部、醫務企管部、品質管理中心。
(2) 行政單位:總務室、工務室、資訊室、社工室。
(3) 研究單位:醫學研究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副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尖端醫療委員會、醫學研究委員會、生物安全委員會、移植醫學委員會、醫學倫理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智慧醫療委員會(副召集人)、臨床資訊委員會(副召集人)。
(2) 管理會:病理組織管理會、手術室管理會、醫學檢暨輸血品質管理會、感染管制管理會、自費處置收費暨特材定價審定管理會、病歷管理會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院史編審管理會、風險管理會(含內部控制)、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管理會(副召集人)、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會、健康促進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資訊整合管理會、無痛醫院管理會、醫療糾紛處理暨互助金管理會、人體器官保存管理會。
(3) 工作小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工作小組、職務宿舍借用審查小組、藥品議價小組、資通安全會報、醫療資訊系統整合維運中心(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ISO9001管理審查會議。
(2)門診管理中心會議。
(3)榮民醫療補助健保不給付審查會議。
(4)統一簽床會議。
(5)門診、住院及出院準備服務等業務協調會議。
(6)主持政府服務獎專案小組會議。
(7)院慶籌備小組會議。
(8)陽明交大合作計畫專案。
(9)中興大學合作計畫專案。
(10)其他機構合作計畫專案。
4. 督導業務:
(1) 研究、產官學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2)醫學中心任務指標之策劃及綜理。
(3)綜理媒體事務。
(4)綜理12所分院資訊系統整合專案。
(5)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B)。
(6)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醫療單位:外科部、骨科部、麻醉部、病理檢驗部、放射腫瘤部、感染管制中心、藥學部、醫務企管部、品質管理中心。
(2) 行政單位:總務室、工務室、資訊室、社工室。
(3) 研究單位:醫學研究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委員會(副召集人)、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尖端醫療委員會、醫學研究委員會、生物安全委員會、移植醫學委員會、醫學倫理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智慧醫療委員會(副召集人)、臨床資訊委員會(副召集人)。
(2) 管理會:病理組織管理會、手術室管理會、醫學檢暨輸血品質管理會、感染管制管理會、自費處置收費暨特材定價審定管理會、病歷管理會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院史編審管理會、風險管理會(含內部控制)、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管理會(副召集人)、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會、健康促進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資訊整合管理會、無痛醫院管理會、醫療糾紛處理暨互助金管理會、人體器官保存管理會。
(3) 工作小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制工作小組、職務宿舍借用審查小組、藥品議價小組、資通安全會報、醫療資訊系統整合維運中心(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ISO9001管理審查會議。
(2)門診管理中心會議。
(3)榮民醫療補助健保不給付審查會議。
(4)統一簽床會議。
(5)門診、住院及出院準備服務等業務協調會議。
(6)主持政府服務獎專案小組會議。
(7)院慶籌備小組會議。
(8)陽明交大合作計畫專案。
(9)中興大學合作計畫專案。
(10)其他機構合作計畫專案。
4. 督導業務:
(1) 研究、產官學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2)醫學中心任務指標之策劃及綜理。
(3)綜理媒體事務。
(4)綜理12所分院資訊系統整合專案。
(5)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B)。
(6)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吳杰亮
副院長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1年12月05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