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醫學研究部人體生物資料庫誠徵契約醫事技術師(醫檢師)_(第二次延長公告)
報名方式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附件1)、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 醫事檢驗師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
報名日期自114年10月21日至民國114年11月03日截止收件(掛號郵寄 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醫學研究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聯絡人:陳怡潔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6938
(2) 電子信箱:e-mail 至 qw81815@vghtc.gov.tw
(3) 信封或E-mail標題請註明「應徵醫學研究部契約醫事技術師(醫檢師) 」。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2)。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報名日期自114年10月21日至民國114年11月03日截止收件(掛號郵寄 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醫學研究部,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聯絡人:陳怡潔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6938
(2) 電子信箱:e-mail 至 qw81815@vghtc.gov.tw
(3) 信封或E-mail標題請註明「應徵醫學研究部契約醫事技術師(醫檢師) 」。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2)。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徵才類別
技術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5/11/03
甄試條件
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一及二項:
1、國內、外大學醫事檢驗相關科系畢業,具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2、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具有核酸萃取、定量及檢體品質檢測之經驗者。
4、具足夠教育學分請領執業執照。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7、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8、現職院內員工需附單位主管同意書。
9、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國內、外大學醫事檢驗相關科系畢業,具有醫事檢驗師證書。
2、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3、具有核酸萃取、定量及檢體品質檢測之經驗者。
4、具足夠教育學分請領執業執照。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6、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7、男性需役畢或免役。
8、現職院內員工需附單位主管同意書。
9、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筆試、口試日期:於考前以E-mail或電話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1、筆試(50%),面試(50%)
2、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2、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於考前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於考前另行通知
待遇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3月26日輔人字第1140020268號函核定『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陳小姐
附件
聯絡電話
04-23592525分機6938
備註
其他聯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