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教學部部臨床訓練科誠徵護理師1名
報名方式
一、應檢附證件:
1.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
2.身分證影本、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護理N2能力進階證明。
6.現職醫學中心服務三年以上證明、考績證明「服務五年內三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
7.嘉義、埔里分院現職契約護理人員二年以上年資證明、考績證明「服務五年內一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
8.外文檢定證明。
9.論文、專案、個案報告、教科書等發表證明。
※以上1~5項為應考者需具備必要條件
※第6項為具備現職醫學中心資歷者檢附
※第7項嘉義、埔里分院現職契約護理人員需檢附
※8~9項為甄試項目之積分內評分細項,如檢附證明文件可加總計分。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
甄試。
1. 報名者未依公告時間內繳交證明文件,不予通知應試,致權益受損需自行負責。
2. 各項證明文件需有機關關防為有效。
3. 請以E-MAIL或掛號郵寄,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報名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條件者恕不退件(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教學部-公職護理師職缺)。
4.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 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4301
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臺中榮總 教學部
E-MAIL:yzc@vghtc.gov.tw
1.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
2.身分證影本、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3.專科以上畢業證書影本。
4.護理師證書影本。
5.護理N2能力進階證明。
6.現職醫學中心服務三年以上證明、考績證明「服務五年內三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
7.嘉義、埔里分院現職契約護理人員二年以上年資證明、考績證明「服務五年內一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
8.外文檢定證明。
9.論文、專案、個案報告、教科書等發表證明。
※以上1~5項為應考者需具備必要條件
※第6項為具備現職醫學中心資歷者檢附
※第7項嘉義、埔里分院現職契約護理人員需檢附
※8~9項為甄試項目之積分內評分細項,如檢附證明文件可加總計分。
二.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
甄試。
1. 報名者未依公告時間內繳交證明文件,不予通知應試,致權益受損需自行負責。
2. 各項證明文件需有機關關防為有效。
3. 請以E-MAIL或掛號郵寄,報名日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符合報名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不合條件者恕不退件(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教學部-公職護理師職缺)。
4.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 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聯絡人:張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4301
郵寄地址: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臺中榮總 教學部
E-MAIL:yzc@vghtc.gov.tw
徵才類別
護理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6/04/10
甄試條件
需具備第1、2項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籍者,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已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現任本院、嘉義或埔里分院現職護理人員,現職從事臨床護理工作二年以上年資,考核成績五年內至少一年考績甲等(80分以上),需具有N2能力進階者或其他現職同級醫學中心臨床護理工作三年以上年資,且五年內至少三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需具有N2能力進階者。
3.具急重症護理訓練經歷(包含急診、加護中心、重症病房、麻醉恢復室工作經驗至少一年)之護理師。
4.具備Office軟體操作能力,包含基礎數據資料庫建置及基礎統計分析應用。
5.個性積極、認同團隊合作與任務當責,善於溝通協調並具服務精神。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7.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工作項目:
1.依指派規劃及執行各職類相關臨床技能課程,並負責課程進行相關教師及相關人員之溝通與協調。
2.臨床技能教案、評量表及調查表之編寫、修訂與資料維護。
3.統計與分析各項臨床技能課程之學員評量結果及資料分析、提供於科務會議、部務會議、醫學教育委員會等教學推動會議決策運用。
4.配合辦理各項醫院評鑑作業相關事務、綜整條文所需相關資料。
5.依指派規劃並辦理各層級醫事人員臨床技能需求課程。
6.承辦教學設備採購業務、財產管理、設備與場地管理維護、及相關操作教學。
7.配合醫院及教學部政策,承接及執行各項專案計畫。
8.承辦各層級教學醫院及學校之教學交流、觀摩與相關聯繫事項。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外國籍者,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已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2.現任本院、嘉義或埔里分院現職護理人員,現職從事臨床護理工作二年以上年資,考核成績五年內至少一年考績甲等(80分以上),需具有N2能力進階者或其他現職同級醫學中心臨床護理工作三年以上年資,且五年內至少三年考績為甲等(80分以上),需具有N2能力進階者。
3.具急重症護理訓練經歷(包含急診、加護中心、重症病房、麻醉恢復室工作經驗至少一年)之護理師。
4.具備Office軟體操作能力,包含基礎數據資料庫建置及基礎統計分析應用。
5.個性積極、認同團隊合作與任務當責,善於溝通協調並具服務精神。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7.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工作項目:
1.依指派規劃及執行各職類相關臨床技能課程,並負責課程進行相關教師及相關人員之溝通與協調。
2.臨床技能教案、評量表及調查表之編寫、修訂與資料維護。
3.統計與分析各項臨床技能課程之學員評量結果及資料分析、提供於科務會議、部務會議、醫學教育委員會等教學推動會議決策運用。
4.配合辦理各項醫院評鑑作業相關事務、綜整條文所需相關資料。
5.依指派規劃並辦理各層級醫事人員臨床技能需求課程。
6.承辦教學設備採購業務、財產管理、設備與場地管理維護、及相關操作教學。
7.配合醫院及教學部政策,承接及執行各項專案計畫。
8.承辦各層級教學醫院及學校之教學交流、觀摩與相關聯繫事項。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1.筆試(30%)
2.口試(40%)
3.積分(30%):積分分數以「臺中榮民總醫院公職護理人員甄選評分標準
表」(內含年資、考績、能力進階、學歷、英語能力、文章寫作)計算。
2.口試(40%)
3.積分(30%):積分分數以「臺中榮民總醫院公職護理人員甄選評分標準
表」(內含年資、考績、能力進階、學歷、英語能力、文章寫作)計算。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教學大樓
待遇
依臺中榮總規定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張小姐
備註
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其他聯絡方式
yzc@vgh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