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病房收費表
一般病床 | ||||
|---|---|---|---|---|
健保病房 | 自費價格 | 336*/598*/1,627*元 | 健保差額 | 0 元 |
雙人病房 | 3,098元 | 2,500 元 | ||
特等病房 | 5,598-9,958元 | 5,000 – 9,000 元 | ||
家庭式病房 | 12,098-12,598元 | 11,500 – 12,000元 | ||
緩和醫療病床(安寧病床) | ||||
|---|---|---|---|---|
| 健保病房 | 自費價格 | 1,597元* | 健保差額 | 0元 |
| 特等病房 | 7,598 元 | 7,000 元 | ||
精神病床 | ||||
|---|---|---|---|---|
| 健保病房 | 自費價格 | 598 元* | 健保差額 | 0 元 |
| 雙人病房 | 2,598 元 | 2,000 元 | ||
| 特等病房 | 3,098 – 4,098 元 | 2,500 – 3,500元 | ||
(1)同類病床按面積大小收差額費。
(2)家庭式病房配置陪客床及向護理站申請免費網路。
(3)病房費用自住院當日起算,出院當天雖不計費用,請儘量於中午12時前辦妥離院手續,以利其他病人及早辦理住院。
(4)自費住院其病房費健保不給付,需另加收598元/日。
(5)有*註記者,國際醫療收費須加成2.21倍。
(6)病房收費完整版請參(PDF)
2.病房選擇與更換
(1)健保病人住院,均優先安排健保病房;若保險病房已額滿,則須先徵得您的同意後才得另外安排非保險病房,並須自付病房差額費。
(2)無職榮民、遺眷(持有「遺眷證」)、公費複檢役男等可住雙人病房,免付差額費。
(3)入住病房後若想更換病房,請向護理站提出申請,本院將盡可能為您調整合適之病房;為不增加轉床病人錯誤發生,導致病人安全事件,病人入住後,以不再轉同等級病床為原則;若因病情須隔離、解除隔離或特殊時期(如春節)時,請配合本院政策,進行轉床作業。
(4)基於病情治療需求考量,本院健保病房不分性別,以避免浪費醫療資源;雙人房以同性別為原則。住院期間請注意衣著禮節,勿穿著暴露,以尊重他人感受。
3.住院費用負擔
(1)全民健保部分負擔(住院日數與部分負擔之比例):
| 住院日數 | 1-30日 | 31-60日 | 60日以上 |
| 部分負擔 | 10% | 20% | 30% |
(2)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1條、第53條規定,以下各項健保不給付,須由病人自費。
a.本院所提供全民健保不給付之醫療服務項目,均會事先告知您,並獲得您書面同意。(緊急情況無法事先告知您或家屬之處置則不在此限)。
b.膳食費(2025/03/01起收費標準)
除了管灌飲食有健保給付外,膳食費均由病人自付(公費複檢役男免付),自開伙之日起算,並按餐計算,其餘治療飲食另計。響應環境永續,請自備餐具,如需購買環保筷子、湯匙,一組30元。
| 病房類型 | 早餐 | 午餐 | 晚餐 |
|---|---|---|---|
| 普通病房 | 60元 | 100元 | 100元 |
| 特等病房(特等A餐) | 115元 | 205元 | 205元 |
| 特等病房(特等B餐) | 90元 | 165元 | 160元 |
※自本115年1月19日起,各餐別訂餐停餐截止時間如下:早餐 06:30前、午餐 10:30前、晚餐 15:50前。
(3)住院期間各項費用,請憑帳單於各護理站或批掛櫃檯繳交,可選擇現金繳款(限批掛櫃檯)、電子收費、信用卡、線上刷卡等方式繳費。
(4)若您是健保身分住院,於診治醫師診斷可出院時,請配合辦理出院手續,經通知拒不出院者,依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規定應自行負擔有關費用。
4. 未具健保身分之外籍人士將以國際醫療收費標準收費(非健保品項*1.7倍、健保品項*2.21倍),請配合簽署同意書。(國際醫療收費說明)
5.停車資訊
(1)南院區停車場:每小時30元,停車時間未滿20分鐘不收費,超過20分鐘以上按時計費,未滿30分鐘以半小時計,當日停車費最高收費為360元。
(2)北區第二停車場(東大路與西屯路口):每小時15元,停車未滿20分鐘不收費,超過20分鐘以上按時計費,當日停車費最高收費為180元,提供免費快捷接駁巴士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