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RB公告:本會依2019年5月17日秘書處工作會議決議公告相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引用(8)



IRB公告:本會依2019年5月17日秘書處工作會議決議公告相關事項,如說明,請查照。
1.即日起,研究團隊成員須每年填寫利益迴避申報表於追蹤審查案件中。(全案緩衝期1個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若無填寫,將不予以受理相關案件審查。)
►若為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請至PTMS系統最近一次的追蹤案件點選「顯著利益申報」。
►若為研究人員,請至本會網站申請表單下載「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申報表(研究人員使用)」,填寫完成後上傳具填表人簽名之掃描檔。
2.免受試者同意書之案件,於追蹤案、結案時若不適用者,可不用檢附「受試者清單與收案狀況描述」、「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紀錄表」。
1.即日起,研究團隊成員須每年填寫利益迴避申報表於追蹤審查案件中。(全案緩衝期1個月,自2019年7月25日起,若無填寫,將不予以受理相關案件審查。)
►若為計畫主持人/共同主持人/協同主持人,請至PTMS系統最近一次的追蹤案件點選「顯著利益申報」。
►若為研究人員,請至本會網站申請表單下載「顯著財務利益暨非財務關係申報表(研究人員使用)」,填寫完成後上傳具填表人簽名之掃描檔。
2.免受試者同意書之案件,於追蹤案、結案時若不適用者,可不用檢附「受試者清單與收案狀況描述」、「嚴重不良事件通報紀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