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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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 於急診治療返家後,又感身體不適,可否再回院治療?最後更新日:2018/10/19 0:00:00 經醫師評估為允許出院十二小時內,若仍感不適,如發燒、腹瀉,可再回急診繼續治療,並與前次就診合併,免再次繳費;如自動出院、離院超過十二小時則需再次重新掛號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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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7: 急診病患要開立診斷書,如何辦理?最後更新日:2018/10/19 0:00:00 仍在急診留觀病患,可請看診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若為保險給付用診斷書,請主動告知醫師,便於醫師註明來診時間、離去時間,再至急診掛號室換領正式診斷書。若已出院病患欲開立診斷證明書,請於正常上班時間攜帶健保卡至檢傷站報到,檢傷護理人員會依科別安排醫師協助開立診斷書。為維護病人本身的權益,應由病患本人或親屬持有效證明文件(證明其本人或親屬關係)或委託書方能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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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8: 醫師打電話到我家請我來住院,請問我要到那裡辦手續?最後更新日:2018/10/19 0:00:00 本院採單一窗口化,任何一個收費住院窗口都可辦理,正常上班時間在門診大樓一樓及醫療大樓一樓皆可辦理,星期日門診櫃檯1000服務至下午1800,晚上及假日其他時間就必須到急診大樓一樓的急診掛號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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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9: 我想看耳鼻喉科,但是檢傷護士却只讓我看急診醫學科(內科)?最後更新日:2018/10/19 0:00:00 本院急診分有急診兒科、急診醫學科及外傷醫學科。非創傷十八歲以下的病患,由急診兒科負責照顧;非創傷成人(包括耳鼻喉,眼科,牙科,精神科等)皆由急診醫學科先看診,做初步處置再會診相關科別,創傷則由外傷醫學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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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0: 眼睛紅腫疼痛、牙痛、皮膚搔癢發疹,可以掛急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