胰臟移植
一、待移植者適應症
(一) 第一型糖尿病或低胰島素分泌患者,併有糖尿病合併症產生,如腎病變、視網膜病變、神經病變、心腦血管病變
(二) 第一型糖尿病或低胰島素分泌患者,常因血糖過低或過高引發生命威脅者。
(三) 第一型糖尿病或低胰島素分泌患者,因血糖控制不易產生求學、就業及日常生活困難者。
(四) 第二型糖尿病患者,已使用胰島素注射治療,且合併有腎衰竭現象者,但胰島素注射量需少於1.5 units/kg/day,且無其他器官嚴重疾病。
(五) 其他
二、待移植者禁忌症
(一) 有無法控制的感染者。
(二) 愛滋病帶原者,惟符合以下標準時,不在此限:
CD4 數值大於 200 cells/μl 至少六個月。
遵循醫囑並穩定接受雞尾酒療法(HAART),且最近6個月內測量不到HIV的病毒量(HIV viral load小於50 copies/ml)。
排除有未受控制、潛在致命之伺機性感染或腫瘤。
日後仍有抗逆轉錄病毒之治療選擇(應事先與感染科醫師討論及確認)。
(三) 肺結核未完全治療者。
(四) 有惡性腫瘤者,不宜胰臟移植,但以下不在此限:
incidental renal carcinoma,in situ carcinoma (excluding bladder),Dukes'' A colon cancer,basal cell carcinoma,以上四者不影響胰臟移植。
malignant melanoma,breast cancer,GI carcinoma,lung cancer,完全治療後,無癌症復發,未達五年者(disease-free interval<5years)。
(五) 活性自體免疫疾病,需prednisolone>10mg/day(或相當劑量的其他類固醇)或其他免疫抑制劑者。
(六) 經臨床評估無法配合長期移植術後治療者。
(七) 重大疾病不宜手術者。
(八) 嚴重的腦血管或周邊血管病變,使日常生活無法自理,且無法接受重建手術者。
(九) 藥癮、酒癮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