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內容 |
一般檢查 |
身高、體重、血壓、脈搏、腰圍、身體質量指數 |
理學檢查 |
視力檢查、耳鼻喉及口腔檢查、頸部檢查、胸部檢查、心臟聽診、呼吸聽診、腹部檢查、四肢檢查 |
尿液檢查 |
尿蛋白檢查 |
生化檢查 |
空腹血糖、總膽固醇、三酸甘油酯、高密度蛋白膽固醇、低密度蛋白膽固醇計算、肝功能【含ALT(GPT)、AST(GOT)】、腎功能【肌酐酸、腎絲球過濾率計算(eGFR)】 |
B、C肝炎篩檢 |
B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及C型肝炎抗體(anti-HCV)
※自2020年09月28開始,調整為年齡45至79歲,終身可篩檢1次 |
健康諮詢 |
戒菸、節酒、戒檳榔、規律運動、維持正常體重、健康飲食、事故傷害預防、口腔保健 |
※備註:依衛生福利部2016年4月13日修正發布「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辦理
一、申請資格:
(一)四十歲以上未滿六十五歲者,每三年補助一次。
(二)六十五歲以上者,每年補助一次。
(三)罹患小兒麻痺且年在三十五歲以上者,每年補助一次。
(四)五十五歲以上原住民,每年補助一次。
二、檢查時間:
周一至周五上班日上午〈報到時間為八點至十一點三十分〉,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
三、檢查地點:
門診大樓前棟一樓家庭醫學科門診2101診間。
四、攜帶證件:
身分證、IC健保卡。
五、檢查流程:
(一)初診病人請至門診大樓後棟二樓客服中心(初診中心)辦理掛號;複診病人請逕至家庭醫學科門診報到處辦理報到並填寫基本資料。
(二)一般檢查項目測量後,依序至門診診間接受理學檢查,醫師開立檢查單後,至門診大樓後棟二樓批價收費處繳費﹝掛號費150元,榮民免掛號費﹞。
(三)依檢查單至病理檢驗部檢查。
六、注意事項:
(一)檢查當日請空腹抽血(前一天晚上十二點以後禁食,空腹至少八小時)。
(二)請著輕便服裝。
七、領取報告與諮詢時間:
(一)請於確切完成全部檢查後十四天,攜帶受檢者相關證件(身分證、IC健保卡)及領取報告說明單至門診大樓前棟一樓家庭醫學科,由家庭醫學科醫師為受檢者解說檢查報告,如需追蹤或治療者,可安排複檢或轉介服務。
(二)諮詢時間為每星期一至星期五早上八點三十分至十一點三十分。
八、保險對象如重覆或超次施行者,其費用由保險對象自行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