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民總醫院外科部置物櫃管理辦法
2024年7月23日訂定
第一條 臺中榮民總醫院外科部(以下簡稱本部)為使部內置物櫃有效使用及管理,特訂定「置物櫃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作為本部管理與提供服務之依據。
第二條 本部置物櫃提供對象:當月輪訓外科部之各科住院醫師、PGY醫師、UGY醫師申請使用。
第三條 置物櫃位置:綜合大樓2樓住院醫師辦公室(3)與綜合大樓3樓醫師圖書室(附件)。
第四條 置物櫃之出借流程:
- 申請人請向外科部辦提出申請登記並領取鎖匙。
- 借用手續完成完成後,本部會於置物櫃外貼上借用者姓名及借用期間(統一設定為當月最後一日)。
- 置物櫃數量有限,先借者先得為順序之安排。
第五條 置物櫃為免費使用,每人以借用一個為限,使用期滿須續借者,請至部辦重新申請。
第六條 本部不負保管之責任,存放物品如有遺失或損毀情形,不得請求賠償。個人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請勿存放置物櫃。
第七條 借用人請維持置物櫃內清潔,禁止放置物品如下:
- 易腐敗或發臭的食物。
- 有異味的衣物。
- 穿過的鞋襪。
- 任何普羅大眾認知危險物品(打火機、酒精等)。
第八條 借用結束時請將置物櫃恢復原貌,至部辦公室歸還鎖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