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榮總眼科部 六年制醫學系學生臨床實習計畫 修訂日期 2024年1月7日
一、訓練目標:
(一) 藉由眼科訓練,具備眼科學之基本學識,瞭解一般眼疾之診斷原則。
(二) 熟練眼科各項基本檢查及儀器之操作,諸如視力及眼底鏡使用等,使具備初步診斷之能力。
(三) 明瞭眼科急症之處理原則與初步處理之方法。
(四) 瞭解全身性疾患與眼部疾患之關係。
二、訓練主持人及師資:
(一) 部主任一名,科主任二名, 科主任兼任實習醫學生(UGY)訓練課程主持人(Program Director)一名
(二) 眼科部主治醫師十名(加主任共13名)
(三) 總醫師一名
(四) 實習期間實際指導實習醫學生之教師與實習醫學生人數為 2~3:1
三、訓練方式:
(一) 實習醫學生
1. 病房工作:在住院醫師指導下,實際照顧住院病人,施行或安排各項檢查,了解疾病之治療方式;
操作眼底鏡、視野鏡、裂隙燈顯微鏡、眼壓計等儀器,明瞭各種儀器之功能;記錄病情變化,加深印象。
2. 門診工作:隨主治醫師看門診一週後,第二週檢診初診病人,再由主治醫師複查。
協助住院醫師施行門診小手術;並在住院醫師教導下,施行拔倒睫毛、取眼結石及霰粒腫等小手術。
3. 急診值班:在住院醫師指導下,參與急診工作。
4. 手術室工作:參與眼科各項手術之準備,並協助施行手術,明瞭各種手術之基本原則與方法。
5. 教學:
(1) 每週參與總查房,由主任教學。
(2) 每週參與專科醫師查房,由專科醫師指導。
(3) 出席專科醫師教學之專題演講。
(4) 出席眼科各項討論會。
(5) 由住院總醫師指定各住醫師,就眼科急症、青光眼、視網膜剝離、急性虹彩炎、白內障、視野檢查、
屈光不正、斜視、裂隙燈顯微鏡之構造與功能、眼底檢查等各項,作專題教學。
(二) 眼科病房臨床教師規範:
1. 病房工作:臨床教師必須帶領指導實習醫學生病房臨床工作,擔任學員照顧病人之臨床主治醫師。
(1) 在月初依學習護照,依學員照護能力及核心課程需求安排個別化的學習內容及住院病人,選1-2
床,做為第一線照顧,而且每位實習醫學生學員照顧的總床數以10床為上限。
(2) 協助學員完成每位住院病人的核心課程檢核表,指導學員對於核心課程的學習重點。
此外,應隨時輸入已完成的項目及查核學員的核心課程病例總表,以便安排學員個別化的學習內
容及住院病人。
(3) 負責每週至少一次,每次一小時以上的病房床邊查房教學(包括理學檢查及病歷修改),且需將核
心課程的教學記載於學習護照上備查。
2. 臨床教師須依實際狀況與學員會談,主動積極輔導解決學員的各種問題。若學員學習狀況不良,
例如有無故曠職等嚴重危害病人安全事件發生時,必須將學員學習情況適時反應至計畫主持人,
並參加紀律懲處委員會說明實際狀況。
3. 臨床教師必須參與導師或臨床教師會議(依照內科部會議通知),共同參與課程設計規劃與問題解
決(依醫策會所訂核心課程),包括訂定教學目標、疾病的種類、學員臨床訓練的責任項目與份
量、臨床教學設施與人力安排等。
4. 臨床教師必須依照規定考核評估學員在病房學習的各項成效,包括自我學習及職業精神、與病人或
家屬溝通的能力及醫學法律與倫理的實踐、病房工作學習態度、醫學新知、倫理法律、臨床思
路、病歷記載、平常臨床知識、操作技術、 理學檢查等,詳細內容如規定各項考核表
5. 雙向評估考核:學員在進入眼科訓練課程前須經過臨床技能學習及學習成效自評表,作為為學員選
擇訓練方式、訓練場所、以及病人難度的參考。完成眼科訓練課程後,舉辦學員對訓練課程、訓
練方式、訓練師資、訓練內容、及訓練 場所的意見評估;此外,導師也在完成眼科訓練課程後,
對學員的學習態度及 學習成果提出評估考核,並據此統計分析檢討改善,以臻訓練課程完善。
四、訓練內容/課程:
(一) 實習醫學生(六年級):
1. 核心課程:臨床教師安排照顧的病例及小班教學的內容。臨床教師每週查核學員的學習進度,以
為學習安排之參考。
2. 教學活動:參加眼科部之例行訓練及教學活動課程安排範例如下:
|
星期一 |
星期二 |
星期三 |
星期四 |
星期五 |
上午 |
來賓演講/
聯合討論會/眼生理、病理及 藥物學課程 |
期刊研讀/
主治醫師專題演講 |
主任查房及
住診教學/跨團隊聯合討論會 |
病例及病理討論會 /
視網膜影像教學/
超期及併發症討論會/研究論文及尖端醫療研討會 |
床邊教學 |
下午 |
主治醫師教學/
教學門診 |
主治醫師教
學/教學門診 |
教學門診 |
主治醫師教學/教學門診 |
主治醫師
教學 |
3. 全人跨領域訓練計劃:
(1). 主治醫師、UGY、及眼科技術員共同參與門診初診病人之評估,包括從病史詢問、理學檢查、
儀器檢查以及衛教等面向,每位UGY須完成一份「全人跨領域訓練紀錄表」。
(2). 學習眼科儀器操作:由眼科技術員指導驗光儀、眼壓計、視網膜螢光血管攝影、光學斷層掃描
之原理及基本操作方式。
(3). 安寧照護:視力喪失及低視力病人之溝通技巧,病情告知以及相關之輔具認識。
4. 教具及輔助工具:
(1). SDM病人決策輔助工具:指導使用SDM對病人進行衛教,協助病人做醫療決策。
(2). 直接眼底鏡:供實習醫學生實際操作練習。
五、教學資源-場地:門診大樓前棟7樓眼科門診區、第二醫療大樓96病房、眼科手術室。
六、考評與回饋:
利用多面向的雙向考核來對學員的學習態度、學習成果及臨床教師教學方式提出評估考核,並據此統計分析
檢討改善以臻訓練課程完善。各受訓醫師需跟隨臨床指導教師完 成指定的訓練項目。其評估考核內容如下:
(一) 學員自評表:導師在學員受訓之初即依照學習護照內容來協助學員自我評估其臨床知識及臨床技
能,並在學員受訓之末再評估一次是否進步(學習護照)。
(二) 學員學習心得及建議:
1. 整體教學成效意見調查表,內容包含五大部份:導師部分、主治醫師部分、病房總醫師及資深住
院醫師部分、病房學習情形及該科教學狀況。問卷調查結果, 於隔月UGY執行推動會議時公布,
並提出檢討改進方案。
2. 學習護照之學習心得與建議。
(三) 眼科對學員的多面向(360度)評估-「整體評估考核表」:有臨床教師、教學總醫師、住院醫師
及護理長評語,評分內容之操性成績包括有基本禮儀與態度、學習態度、團隊合作及醫法倫實
踐;學業成績包括有病歷寫作品質、理學檢查能力、核心課程學習能力、病例報告能力、日常醫
療照護。
(四) 針對門診或住診教學,直接觀察學員實做,並做 mini-CEX評估。
(五) 針對臨床技能醫療處置,直接觀察學員操作,並做DOPS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