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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學研究部 > 常見問答

研究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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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3/6/13 17: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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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本院有哪些研究計畫案可以申請?
A1:本院可申請研究計畫:院內計畫、院校計畫及分院、榮陽計畫、國衛院合作計畫、國科會、國衛院(國衛院出資,本院執行)、榮總三總中研院合作計畫、榮台聯大合作計畫。
Q2:各研究計畫案申請時間?計畫執行起迄日?承辦人?連絡方式?
A2:各研究計畫相關資訊如下表:
研究計畫項目 計畫收案期間 計畫執行起迄日 承辦人 聯絡分機
1.院內計畫 6月1日至6月30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蘇桂蘭 4009
2.院校計畫及分院 9月1日至9月30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許碧紋 4004
3.榮陽計畫 9月1日至9月30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許碧紋 4004
4.國衛院合作計畫 自公告日起至3月31日止 7月1日至隔年6月30日止 許碧紋 4004
 
5.國科會 依各計畫公告收案前7日止 8月1日至隔年7月31日止 謝淑鐘 4001
6.國衛院(國衛院出資,本院執行) 3月1日至3月31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謝淑鐘 4001
7.榮總三總中研院合作計畫 6月1日至7月17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謝淑鐘 4001
8.榮台聯大合作計畫 6月15日至7月17日止 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謝淑鐘 4001

Q3:院內研究計畫如何申請?
A3:需於前1年度12月31日前提出先期計畫後,於隔年6月提出計畫申請,並於本院專題研究計畫管理系統內進行相關申請程序。
Q4:院外國科會計畫如何提出申請?
A4:計畫主持人於院內截止日前至國科會系統線上繳交申請案件後,通知本院承辦人。承辦人登入國科會系統會審查計畫主持人資格,經確認、彙整送出,並列印申請名冊,併同「申請單位切結書」各3份,經單位主管、人事室主管、院長核章並蓋好關防後,由承辦人函送國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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