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檢師倫理
引用 (10)
2023/5/30 17:06:50
2444
前言 |
醫檢師秉持持續性品質改善(CQI)及全面性品質管理(TQM)之精神來提昇與保證檢驗品質,提供醫師精準快速的檢驗報告,以達到服務病患早日康復之目的。同時也應確實體認自己對社會、其他醫療人員的責任,並應基於倫理自覺,實踐醫檢師自律與自治,維護醫檢師職業尊嚴與專業形象,爰訂定本醫檢師倫理規範,以為醫檢師共同遵行的基本倫理準則。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醫檢師執業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倫理規範。
第 二 條 醫檢師應維持高水準之檢驗品質,以塑造良好之專業形象。 第 三 條 醫檢師應以精深之專業智能與敬業精神,建立專業之尊嚴。 第 四 條 醫檢師應以病人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以良知與嚴謹的態度執行職務。 第 五 條 醫檢師應以專業學養與研究教學成果獲得社會肯定。 第 六 條 醫檢師應謹言慎行,然態度宜誠懇親切,以提供最佳之服務品質。 第二章 醫檢師與執業 第 七 條 醫檢師應提供符合專業標準的檢驗服務,並維持最高的檢驗品質。
第 八 條 對任何危及檢驗、服務品質之情事都需立即處理並採取必要之矯施,同時報告有關人員或主管。
第 九 條 醫檢師以高超之職業道德與優良之職業態度,提供顧客最佳之服務品質。 第三章 醫師與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間
第 十 條 醫檢師應積極充實醫檢專業知識與技能,以提昇專業水準與品質。
第 十 一 條 醫檢師應加入醫檢專業團體,並積極參與對醫檢發展與病人照護有貢獻的活動。
第 十 二 條 醫檢師應作為醫技學生及新進人員的模範,並以無私之教學精神與豐富學養來教育醫檢人才。
第 十 三 條 醫檢師應持續接受繼續教育與訓練,來充實醫學新知與加強醫檢技術,以使檢驗品質不斷提昇並
保證最優之檢驗品質。
第四章 醫師相互間
第 十 四 條 醫檢師應以維護病人的健康利益為第一優先考量。
第 十 五 條 醫檢師應尊重病人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醫檢師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之病人秘密。
第 十 六 條 醫檢師不以宗教、國籍、種族、政黨或社會地位等理由來影響對病人的平等服務。 第五章 醫檢師與其他醫療人員
第 十 七 條 醫檢師應尊重其他醫療人員的技術與貢獻。
第 十 八 條 醫檢師應能與其他醫療人員有效地溝通與合作並不吝於指導。 第 十 九 條 醫檢師在必要時宜諮詢與善用其他醫療專業的特長。 第六章 紀律
第 二 十 條 醫檢師不將醫檢師證書、會員章證或標誌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非法使用。
第二十一條 醫檢師品行應端正,不得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 第二十二條 當發現其他醫檢師有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行為時,應積極給予勸導或制止。 第二十三條 醫檢師應服從單位主管之領導,如期完成交付之檢驗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