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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檢師倫理

引用 (10)
更新日期 2023/5/30 17: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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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醫檢師秉持持續性品質改善(CQI)及全面性品質管理(TQM)之精神來提昇與保證檢驗品質,提供醫師精準快速的檢驗報告,以達到服務病患早日康復之目的。同時也應確實體認自己對社會、其他醫療人員的責任,並應基於倫理自覺,實踐醫檢師自律與自治,維護醫檢師職業尊嚴與專業形象,爰訂定本醫檢師倫理規範,以為醫檢師共同遵行的基本倫理準則。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醫檢師執業應遵守相關法令及本倫理規範。 
第 二 條        醫檢師應維持高水準之檢驗品質,以塑造良好之專業形象。 
第 三 條        醫檢師應以精深之專業智能與敬業精神,建立專業之尊嚴。
第 四 條        醫檢師應以病人最大利益為優先考量,以良知與嚴謹的態度執行職務。 
第 五 條        醫檢師應以專業學養與研究教學成果獲得社會肯定。 
第 六 條        醫檢師應謹言慎行,然態度宜誠懇親切,以提供最佳之服務品質。

*第二章  醫檢師與執業
第 七 條        醫檢師應提供符合專業標準的檢驗服務,並維持最高的檢驗品質。
第 八 條        對任何危及檢驗、服務品質之情事都需立即處理並採取必要之矯施,同時報告有關人員或主管。 
第 九 條        醫檢師以高超之職業道德與優良之職業態度,提供顧客最佳之服務品質。
 
*第三章  醫師與醫療機構及醫事人員間
第 十 條        醫檢師應積極充實醫檢專業知識與技能,以提昇專業水準與品質。
第 十  一 條        醫檢師應加入醫檢專業團體,並積極參與對醫檢發展與病人照護有貢獻的活動。 
第 十  二 條        醫檢師應作為醫技學生及新進人員的模範,並以無私之教學精神與豐富學養來教育醫檢人才。
第 十  三 條        醫檢師應持續接受繼續教育與訓練,來充實醫學新知與加強醫檢技術,以使檢驗品質不斷提昇並
                            保證最優之檢驗品質。
 
*第四章  醫師相互間
第 十  四 條        醫檢師應以維護病人的健康利益為第一優先考量。
第 十  五 條        醫檢師應尊重病人隱私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醫檢師不得無故洩漏因業務而知悉之病人秘密。  
第 十  六 條        醫檢師不以宗教、國籍、種族、政黨或社會地位等理由來影響對病人的平等服務。
 
*第五章  醫檢師與其他醫療人員
第 十  七 條        醫檢師應尊重其他醫療人員的技術與貢獻。  
第 十  八 條        醫檢師應能與其他醫療人員有效地溝通與合作並不吝於指導。  
第 十  九 條        醫檢師在必要時宜諮詢與善用其他醫療專業的特長。
 
*第六章  紀律
第 二  十 條        醫檢師不將醫檢師證書、會員章證或標誌以任何方式提供他人非法使用。  
第二十一條        醫檢師品行應端正,不得有違法或不當之行為。  
第二十二條        當發現其他醫檢師有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行為時,應積極給予勸導或制止。  
第二十三條        醫檢師應服從單位主管之領導,如期完成交付之檢驗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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