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禁及安全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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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共同實驗室」設有電腦刷卡門禁,借用者及其助理、學生需事先填寫「門禁申請」(附件八)報請「共同實驗室空間管理者」列冊及申請刷卡門禁,並遵守醫學研究部與「共同實驗室」門禁管理之規定。 |
2 | 進出人員皆需依規定刷卡,刷卡資料保存六個月以上,此紀錄除用作門禁安全考量之外,亦將做為「共同實驗室」使用情形評估依據之一。 |
3 | 若為進行研究之暫時需求,亦請事先提出申請,非經「共同實驗室空間管理者」同意,借用者不得隨意帶人進出「共同實驗室」。 |
4 | 終止借用期後,需繳回出入憑證與鑰匙。若有不當毀損或遺失,應負賠償之責。 |
5 | 非核准使用「共同實驗室」空間者,不得申請刷卡門禁,若需借用「共同實驗室」之公用儀器設備,僅能於正常上班期間進行。 |
6 | 進出「共同實驗室」之廠商務必於「廠商進出登記表」確實登錄,隔日不得補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