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ood Arsenic
檢驗項目 (中文) |
血中砷 |
檢驗 |
10003B |
檢驗 |
66019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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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項目 (英文) |
Blood Arsenic |
可自費 |
是 |
自費 價格 |
依健保價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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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認證 |
是 |
完成檢驗申請的說明 |
由EHIS進行醫囑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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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託其他 實驗室 代檢 |
否 |
接受 代檢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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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種類 |
血液 |
檢體容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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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量 |
綠頭管:檢體量2 ml 單項檢驗抽血 2 ml,多項檢驗抽血3 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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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體件數之限制 |
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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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檢部位 |
靜脈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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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準備 說明 |
1.避免攝取會干擾檢測的飲食、藥物以及營養補充劑。 2.使用含 Gadolinium (Gd)顯影劑應避免在48 小時內採檢。 3.高濃度的碘可能會干擾,如醫療顯影劑,建議 1 個月後再採檢。 4.從事砷相關作業的員工在採樣前應更換清潔之衣物。 5.檢查前至少七天不可食用海產類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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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行 採檢說明 |
不接受病人自行採檢之檢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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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適 採檢時間 |
無特殊要求 |
檢體接收與退件條件 |
請參考實驗室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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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參考 區間 |
<20µg/L |
實驗室檢體儲存條件 |
2~8℃冷藏,期限為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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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決策值 |
未評估 |
實驗室檢體可加作/複驗之儲存時限 |
加作效期7天,複驗效期21天 | ||||
方法學 |
ICP-MS |
檢體運送條件與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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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單位 (地點) |
門診大樓後棟五樓 |
受理時間 |
週一至週五,正常上班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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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檢地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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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聯絡 方式 |
TEL:04-23592525 分機:3671 |
報告完成時間 |
28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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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限制事項 |
1. 以酒精棉將抽血處擦乾淨後,進行採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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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床意義/實驗室解釋 |
血中砷的濃度主要與無機砷有關,大多在數小時內即被代謝,因此只能作為急性砷中毒的指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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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
2024/12/25 |
資料來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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