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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腦中風血壓控制的原則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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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2/6 15:2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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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腦中風患者的血壓控制原則取決於中風的類型(缺血性或出血性)、嚴重程度,以及是否接受血栓溶解治療。以下是主要原則:
1. 缺血性腦中風(Ischemic Stroke)
未接受靜脈血栓溶解治療(如rt-PA)
只有當血壓 ≥ 220/120 mmHg 時,才考慮降壓,目標為降低 15% 以內,以避免過度降壓導致腦灌流不足。
若血壓低於 220/120 mmHg,通常不積極降壓,讓身體維持足夠的腦灌流壓。
已接受靜脈血栓溶解治療(rt-PA)
治療前血壓須降至 < 185/110 mmHg 才能施用 rt-PA。
施用後,血壓需維持在 < 180/105 mmHg,並密切監測 24 小時,以降低顱內出血風險。
2. 出血性腦中風(Hemorrhagic Stroke)
腦出血(Intracerebral Hemorrhage, ICH):
收縮壓 > 220 mmHg:建議立即積極降壓。
收縮壓 150-220 mmHg:通常建議將血壓降至 140 mmHg 左右,以降低出血擴大的風險,但不應低於 130 mmHg,以免腦灌流不足。
降壓藥物通常選擇靜脈製劑,如 Labetalol、Nicardipine、Clevidipine。
蜘蛛膜下腔出血(Subarachnoid Hemorrhage, SAH)
控制高血壓以預防再次出血,通常目標為 < 160 mmHg。
若合併血管痙攣,可適當使用維持腦灌流的策略,如 Triple-H(高血壓、高血容、血液稀釋)。
3. 一般原則
(1).降壓應緩和進行,避免血壓快速下降,防止腦灌流不足。
(2).維持適當腦灌流壓,特別對於有頸動脈狹窄或慢性高血壓的患者,更應謹慎降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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