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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專區

引用 (14)
更新日期 2024/6/19 17:24:27
點閱 4007
日期 會議期別/
醫院政策
重要決議
20201218 2020年第4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為避免文件混淆,廢止【生命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並轉參閱【心臟停止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
20210723 電子病歷無紙化 緩和醫療家庭諮詢紀錄表】已建置於電子同意書系統
20220620 2022年第2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程序書】修正重點:
醫療團隊於召家庭會議後可依其需求照會倫理諮詢,若無照會之需求,則請直接依「撤除維生醫療查核及程序表」執行撤除作業。
20240313 第107次臨床倫理諮詢月會
2024年第2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程序書】修正重點:修改撤除維生醫療查核及程序表,撤除維生醫療病人需取得下列文件之一:
(1)病人先前已簽署或註記「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2)醫療委任代理人出示「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並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說明暨同意書」。
(3)末期病人之最近親屬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及「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說明暨同意書」。



【相關程序書】
 1.醫療共用-CEC-作業指導-3001病人末期照護意願徵詢指引流程圖(A版)

 2.醫療共用-CEC-工作常規-2001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
    程序書(B版)

 3.TMC-本會-工作常規-2007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C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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