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專區
引用 (15)



日期 | 會議期別/ 醫院政策 |
重要決議 |
20201218 | 2020年第4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 為避免文件混淆,廢止【生命末期病人撤除維生醫療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並轉參閱【心臟停止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 |
20210723 | 電子病歷無紙化 | 【緩和醫療家庭諮詢紀錄表】已建置於電子同意書系統。 |
20220620 | 2022年第2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程序書】修正重點: 醫療團隊於召家庭會議後可依其需求照會倫理諮詢,若無照會之需求,則請直接依「撤除維生醫療查核及程序表」執行撤除作業。 |
20240313 | 第107次臨床倫理諮詢月會 2024年第2次醫學倫理委員會 |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程序書】修正重點:修改撤除維生醫療查核及程序表,撤除維生醫療病人需取得下列文件之一: (1)病人先前已簽署或註記「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 (2)醫療委任代理人出示「醫療委任代理人委任書」並簽署「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或「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說明暨同意書」。 (3)末期病人之最近親屬已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同意書」及「末期病人終止或撤除維生醫療說明暨同意書」。 |
【相關程序書】
1.醫療共用-CEC-作業指導-3001病人末期照護意願徵詢指引流程圖(A版)
2.醫療共用-CEC-工作常規-2001 生命末期病人家屬要求撤除維生醫療管理
程序書(B版)
3.TMC-本會-工作常規-2007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管理程序書(C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