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神經內科外補甄選師(二)級醫師職缺
報名方式
1.下載報名表及自傳繕打,將報名表及自傳電子檔先E-MAIL予承辦人:張愛玫(電子信箱:amy@vghtc.gov.tw)
2.將報名表(含自傳),連同以下資料,於113年7月2日17:30前,親自送達或郵寄寄達,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註明「師二級主治醫師職缺」,逾期不予受理)。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送達或寄達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神經內科;聯絡電話:04-23592525#3325;聯絡人:張愛玫。
4.應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各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需另備退伍令影本1份)。
(3)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及神經專科證書影本各1份。
(4)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論文抽印本。
(7)品德查核同意書。(凡報名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2.將報名表(含自傳),連同以下資料,於113年7月2日17:30前,親自送達或郵寄寄達,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註明「師二級主治醫師職缺」,逾期不予受理)。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3.送達或寄達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神經內科;聯絡電話:04-23592525#3325;聯絡人:張愛玫。
4.應檢附資料:
(1)甄選報名表及個人簡歷表各1份。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男性需另備退伍令影本1份)。
(3)醫師證書(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及神經專科證書影本各1份。
(4)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證書影本1份。
(5)工作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及其他證明文件。
(6)論文抽印本。
(7)品德查核同意書。(凡報名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徵才類別
醫師
報名截止日期
2024/07/02
甄試條件
需同時具備下列1-6項條件:
1.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2.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3.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神經專科證書。
4.曾任或現任國內醫學中心主治醫師10年以上之服務經歷者。
5.近3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於定期發行之學術性期刊(至少為半年刊)所發表之SCI 論文(原始論著),並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曾任本院本院師(三)級以上醫師則免)。
6.具教育部「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8.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1.具本國國籍且無外國國籍者。
2.中華民國公私立大學醫學院(校)醫學系或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3.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師證書,神經專科證書。
4.曾任或現任國內醫學中心主治醫師10年以上之服務經歷者。
5.近3年以第一或通訊作者於定期發行之學術性期刊(至少為半年刊)所發表之SCI 論文(原始論著),並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曾任本院本院師(三)級以上醫師則免)。
6.具教育部「助理教授」(含)以上資格。
7.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8.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口試時間:另行通知
地 點: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口試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另行通知
待遇
依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
正公布『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支薪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張愛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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