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兒童醫學中心誠徵契約醫事技術師1名
報名方式
1. 報名人員請備妥下列應檢附資料,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選契約醫事技術師職缺」,於115年3月31日17:30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院兒童醫學中心(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兒童醫學中心)。
2.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等相關執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服務或離職證明,現職本院者免附)。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2.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橫式一般、內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並註明連絡電話)、自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畢業證書影本、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等相關執照影本、工作經歷證明等(服務或離職證明,現職本院者免附)。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徵才類別
技術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6/03/31
甄試條件
須同時具備下列1至3項條件:
1. 國內、外醫護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等相關執照並具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
2. 具中華民國國籍。
3. 具心臟超音波之經驗尤佳。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 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 國內、外醫護相關科系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醫事檢驗師、醫事放射師或護理師等相關執照並具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尤佳。
2. 具中華民國國籍。
3. 具心臟超音波之經驗尤佳。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 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1. 筆試(50%)、口試(50%)
2.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2.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六十分或總成績未達七十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5個月
甄試地點
第二醫療大樓4樓兒童醫學中心辦公室
待遇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3月26日輔人字第1140020268號函核定『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核支月薪新臺幣40,000元以上。
報名費用
無
聯絡人員
曾小姐
附件
聯絡電話
04-23592525分機5901
備註
1. 請攜身分證正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3. 正式錄取人員公告於本院網站(中榮網站首頁),並個別電話通知。
4.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工作項目:
操作兒童心臟超音波、心電圖檢查、24小時心電圖、運動心電圖、協助心導管檢查等相關檢查業務及主管交辦事項。(業務需須配合輪值加班或假日出勤)
其他聯絡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