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社會工作室定期契約社會工作師(第2次公告)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本案附件報名履歷表(請註明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期間/實習時數)、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或考試及格證明)、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如為在職者,請附在職證明及近5年之考績證明影本(以上資料恕不退件)。
二、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工室,請於信封右下角備明【應徵社會工作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或社工資歷不符合本院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四、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五、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六、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電話或手機及E-MAIL。
七、聯絡人:吳社工師
八、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947
九、郵寄地址: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會工作室
二、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工室,請於信封右下角備明【應徵社會工作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三、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或社工資歷不符合本院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四、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五、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六、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電話或手機及E-MAIL。
七、聯絡人:吳社工師
八、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947
九、郵寄地址: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會工作室
徵才類別
其他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5/04/15
甄試條件
一、進用期間:本職務為公職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缺額,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加總分百分之5。
二、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三、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四、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加總分百分之5。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一、筆試含醫務社會工作、公文寫作(60%)
二、口試(40%) (臨床實績審查:請考試當日提供應試者個人獨立處理之個案紀錄(去個資)一份,以供面談使用,審查後當場退還)
二、口試(40%) (臨床實績審查:請考試當日提供應試者個人獨立處理之個案紀錄(去個資)一份,以供面談使用,審查後當場退還)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甄試地點
本院社會工作室
待遇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3年5月27日輔人字第1130037654號函核定『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錄取者如具醫學中心、公立醫療、安養機構之工作年資,與所任工作性質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需提供資料),經專案簽奉核准者,每年得提敘一級,最高提敘五級。錄取者之薪級,以本院最後核定為準。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吳社工師
備註
工作項目:
一、醫務社會工作臨床服務及行政工作
二、志願服務行政工作
三、非上班時間輪值保護性案件及器官捐贈案件臨床服務
四、本職務為公職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缺額,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其他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