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臺中榮民總醫院內科部主任職缺外補公告
報名方式
1.報名人員請於本院網站(http://www.vghtc.gov.tw)訊息專區「徵才訊息」下載「甄選報名表」,於民國112年12月26日前(以郵戳日期為憑),以限時掛號郵寄:臺中榮民總醫院人事室收(地址:40705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內科部主任」職缺。
2.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以下資料:
(1)個人簡歷表(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5)服務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影本等)、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
(6)個人自傳約1000-1500字(含經歷與績效、領導管理、經營理念及創新作法等)。
3.報名者應檢附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4.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院人事室,電話:04-23592525轉2413聯絡人:吳美淑組員
2.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請填妥甄選報名表並檢附以下資料:
(1)個人簡歷表(貼二吋半身正面照片)。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3)醫師證書、內科專科醫師證書、次專科醫師證書、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大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5)服務經歷證明(服務或離職證明、現職派令及銓敘部現職審定函影本等)、榮民證影本(非榮民免附) 。
(6)個人自傳約1000-1500字(含經歷與績效、領導管理、經營理念及創新作法等)。
3.報名者應檢附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應徵資料者,請附回郵信封)。
4.對於本項公告如有不明之處,請洽:本院人事室,電話:04-23592525轉2413聯絡人:吳美淑組員
徵才類別
醫師
報名截止日期
2023/12/26
甄試條件
須具備1-5項條件:
1、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一)級,或曾經銓敘審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1)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部、中心副主任1年。
(2)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一級科、室或二級單位主管3年以上、榮民總醫院分院科主任5年以上。
(3)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一級科、室或二級單位主管2年以上且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師級醫事人員7年以上。
2、具內科專科醫師、次專科醫師證書(均須在效期內)。
3、近5年於SCI期刊或中華醫學雜誌,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原始性學術研究論文,論文資格須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
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以上學位。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教育部審定之大學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優先遴用。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1、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定師(一)級,或曾經銓敘審定師(一)級任用資格,並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之一者:
(1)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部、中心副主任1年。
(2)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一級科、室或二級單位主管3年以上、榮民總醫院分院科主任5年以上。
(3)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一級科、室或二級單位主管2年以上且曾任榮民總醫院或其他同級教學醫院師級醫事人員7年以上。
2、具內科專科醫師、次專科醫師證書(均須在效期內)。
3、近5年於SCI期刊或中華醫學雜誌,以第一或通訊作者發表原始性學術研究論文,論文資格須經本院醫學研究部審查合格。
4、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碩士以上學位。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6、具教育部審定之大學校院「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優先遴用。
附註:依公務人員陞遷法、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甄試項目
得視需要辦理面試。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待遇
依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5031號令修正公布『公務人員俸給法』規定支薪。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吳美淑
附件
聯絡電話
(04)23592525分機2413
備註
其他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