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社會工作室定期契約社會工作師(第3次公告)
報名方式
1.請檢附履歷表(請註明電子郵件信箱、聯絡電話、實習單位名稱/實習期間/實習時數)、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成績單影本、社會工作師證書影本(或考試及格證明)、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影本。如為在職者,請附在職證明及近5年之考績證明影本(以上資料恕不退件)。
2.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工室,請於信封右下角備明【應徵社會工作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或社工資歷不符合本院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電話或手機及E-MAIL。
7.聯絡人:吳社工師
8.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947
9.郵寄地址: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會工作室
2.以上資料請以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工室,請於信封右下角備明【應徵社會工作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3.經審查資格條件不符或社工資歷不符合本院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電話或手機及E-MAIL。
7.聯絡人:吳社工師
8.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947
9.郵寄地址:407219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社會工作室
徵才類別
行政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5/05/09
甄試條件
1.進用期間:本職務為公職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缺額,進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實際僱用期間依契約書而訂)。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加總分百分之5。
2.具「社會工作師證書」;或大學(含)以上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且具社會工作師證照考試資格者。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經本院評定具適任工作能力者,加總分百分之5。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甄試項目
1.筆試含醫務社會工作、公文寫作(60%)
2.口試(40%) (臨床實績審查:請考試當日提供應試者個人獨立處理之個案紀錄(去個資)一份,以供面談使用,審查後當場退還)
2.口試(40%) (臨床實績審查:請考試當日提供應試者個人獨立處理之個案紀錄(去個資)一份,以供面談使用,審查後當場退還)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本院綜合大樓1樓會議室
待遇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114年3月26日輔人字第1140020268號函核定『契約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碩士起薪42,390元、學士起薪40,490元)。錄取者如具醫學中心、公立醫療、安養機構之工作年資,與所任工作性質相當,且服務成績優良者(需提供資料),經專案簽奉核准者,每年得提敘一級,最高提敘五級。錄取者之薪級,以本院最後核定為準。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吳社工師
備註
1.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其他聯絡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