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公告
引用


徵才名稱
【徵才公告】醫企部醫務組定期契約行政助理人員1名
報名方式
1. 檢附資料文件
(1)包括附表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文末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及其他相關文件影印本,114年10月27日前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醫務企管部醫療事務組收。(註明「報考定期契約行政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甄試報名表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需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始得報名,請檢具主管同意書-附表2-「同意書」。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儲備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4. 聯絡人:陳淑容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536。
電子信箱:e-mail至suu1013@vghtc.gov.tw
(1)包括附表1-甄試報名表及自傳(文末請簽名)、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及其他相關文件影印本,114年10月27日前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醫務企管部醫療事務組收。(註明「報考定期契約行政人員」,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甄試報名表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需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始得報名,請檢具主管同意書-附表2-「同意書」。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儲備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4. 聯絡人:陳淑容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536。
電子信箱:e-mail至suu1013@vghtc.gov.tw
徵才類別
行政人員
報名截止日期
2025/10/27
甄試條件
須同時具備第1至第3項條件:
1. 國內、外高中(職)、大學畢業或具有醫療機構帳款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2. 人格特質:積極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口語表達清晰且樂於與人溝通,具有高度工作熱忱者。
3. 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分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 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 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 國內、外高中(職)、大學畢業或具有醫療機構帳款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2. 人格特質:積極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口語表達清晰且樂於與人溝通,具有高度工作熱忱者。
3. 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等)操作。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 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分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 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 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甄試時間詳細內容
筆試、面試日期:於考前以E-mail 或電話另行通知。
甄試項目
1. 筆試(50%) 2.口試(50%)
錄取人數
1
甄試時間
另行通知
儲備期限
甄試地點
台中榮總醫企部綜合大樓4F會議室(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待遇
依輔導會114年3月26日輔人字第1140020268號函核定「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簡稱約用人員薪資表)訂定。
報名費用
聯絡人員
陳小姐
備註
工作項目:
1.辦理門診欠款催收管理 。
2.醫療應收帳款催收業務 。
3.醫療費用個案優減處理 。
4.主管交辦事項。
注意事項:
1.甄選結果公告於本院網站首頁,並個別通知錄取人員。
2. 本職務為115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分發報到之職務代理。約僱期滿,或代 理原因消滅時,用人機關得無條件終止聘用,受僱人不得異議。
其他聯絡方式
suu1013@vght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