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登記
引用 (5)
2018/9/19 17: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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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登記作業
(一)個案搜集
癌症登記人員在個案摘錄譯碼前須先做個案搜集,搜集對象為確定癌症或疑似癌症。
個案搜集來源為:
1.病歷組疾病分類時發現癌症患者
2.病理部病理報告
3.放射線部疑似癌症報告
4.腫瘤科治療癌患
5.異常報告追蹤病患
(二)癌患摘要與譯碼
本院癌症登記由疾病分類人員兼做。譯碼所使用工具書為衛生署發行之國際疾病分類-腫瘤學,及美國〝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發行之〝Summary Staging Guide SEER Program〞,配合衛生署所發佈之籍貫、居住地區代碼、及相關資料摘錄,填入電腦登錄〝Cancer Registry Sheet〞,再由工作人員不定期輸入電腦。
(三)癌患申報
輸入電腦之癌患每隔3個月(3、6、9、12月)由電腦轉換成衛生署申報所須之格式,以媒體申報。
(四)追蹤
本院對癌症追蹤作業由腫瘤科承辦,對於已經登錄之癌患每年做一次追蹤。
(五)資料應用與報表製作
依輸入之癌患資料由病歷組及腫瘤科人員合力編輯製作。
對於所輸入之資料亦可利用查詢系統提供研究所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