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信告知病情,並附上相關病摘、影像,資料,請email至imsc@vghtc.gov.tw。
資料收到後轉交相關科別醫師,請醫師評估。
辦理醫療簽證一定需要台灣保證人。
申辦簽證流程分兩部份:一、海基會二、移民署
一、海基會部份 (若有伴醫人員一起來台需先完成此項,若無伴醫人員則無須填寫) 步驟如下:
(一)請先於大陸地區先申請親屬關係驗證,待申請好後副本會直接由當地寄送至台灣海基會。
(二)需填寫並準備: 海基會文書驗證申請書, 委託書,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印章以及親屬關係驗證正本。
並請保證人將上述所敘之文件全部寄至海基會收。
*海基會地址:台北市中山區北安路536號 海基會收。
*申請費用:每人300元/份,把申請費夾在親屬關係驗證正本裡即可。
*驗證費用需依照網站所標示為主:
http://www.sef.org.tw/ct.asp?xItem=47904&ctNode=3888&mp=33
*所有人須填寫(病人和伴醫人員) 。
*海基會聯絡電話: 04-22548108 (詢問醫療簽證用之文件)
二、移民署部份
(一)需填寫並準備:
1. 醫療機構代申請大陸地區人民台來接受醫療服務申請表,
2. 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照片處須符合文件所述否則會被退件),
3. 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資料,
4. 保證書 (保證人資料請保證人填寫, 務必記得附上在職證明以及台灣身分證影本)
5. 委託書(Letter of Attorney)。完成後,請保證人將上述文件寄至40705 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臺中榮民總醫院-企劃組 國際醫療中心收
*若有伴醫人員,伴醫人員則需填寫並準備:
(1)大陸地區人民入出台灣地區申請書 (照片處須符合文件所述否則會被退件),
(2)大陸地區居民身分證影本資料,
(3)保證書 (保證人資料請保證人填寫,務必記得附上在職證明以及台灣身分證影本)。
*移民署聯絡電話: 04-22549981 (詢問醫療簽證相關辦理文件)
繳交移民署部份文件本院須先用印,待官印蓋好後會連絡保證人來院領取資料並請親自至移民署送件(保證人須攜帶身分證)
待移民署審核通過後會發出醫療簽證給保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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