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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院長業務職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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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1/10 14: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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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傅雲慶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神經醫學中心、放射線部、護理部、內科部、兒童醫學中心、心臟血管中心、腫瘤醫學中心、重症醫學部、健康管理中心、病理檢驗部、放射腫瘤部。
(2) 行政單位:人事室、工務室(醫護宿舍大樓、質子大樓,及其他工務室相關業務)、總務室、社會工作室、公共事務室。
(3) 教學單位:教學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召集人)、癌症品質委員會、醫學教育委員會、輻射防護委員會、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委員會、生物安全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
(2) 管理會:專科護理師培育計畫暨執業規範管理會、重症醫學管理會、圖書館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病理組織管理會、醫學檢驗暨輸血品質管理會、醫療爭議處理暨互助金管理會。
(3) 工作小組:性別工作平等小組、性騷擾防治申訴處理小組、國內外進修甄審會、文藝工作小組(副召集人)、職務宿舍借用審查小組、職場霸凌防治與申訴處理小組、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工作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教學推動聯合會議。
(2) 間質性肺病整合照護中心會議。
(3) 外聘專家及顧問群專案。
(4) 學術會議及邀請國外學者講學之處理事項。
(5) 細胞治療中心及再生醫療專案。
(6) 精準醫學中心相關會議。
(7) 院慶籌備小組會議。
4. 督導業務:
(1) 擔任本院發言人。
(2) 教學、訓練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3) 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A)。
(4) 各專科訓練評鑑。
(5) 督導與主持現職員工國外進修、訓練、會議、考察之規劃、審核等事宜。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李政鴻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吳杰亮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急診部、婦女醫學部、復健醫學部、核醫科、傳統醫學部、耳鼻喉頭頸部、口腔醫學部、眼科部、皮膚科、家庭醫學部、高齡醫學中心、營養室。
(2) 行政單位:職業安全衛生室。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職業安全衛生委員會(副召集人)、癌症篩檢暨推動委員會、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
(2) 管理會:母嬰親善推動管理會、安寧療護管理會、長照全人整合管理會、急診品質管制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PAC跨院整合性。
(2) 預防保健服務計畫協調會議區會議。
(3) 老人周全性評估相關會議。
4. 督導業務:
(1) 綜理嘉義、灣橋、埔里分院相關業務。
(2) 日照中心相關業務督導。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傅雲慶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區分
副院長業務職掌
業務代理人
李政鴻
副院長
襄助院長策劃及督導處理下列事項
1. 下列單位之業務督導與公文審核
(1) 醫療單位:外科部、骨科部、麻醉部、感染管制中心、藥學部、醫務企管部、品質管理中心、泌尿醫學部、國際醫療中心、精神部。
(2) 行政單位:主計室、政風室、補給室、工務室(僅業管第三醫療大樓及科技大樓相關業務)、資訊室。
(3) 研究單位:醫學研究部。
2. 督導管理會、委員會及工作小組:
(1) 委員會:甄審暨考績委員會(副召集人)、尖端醫療委員會、醫學研究委員會、醫學倫理委員會、人體生物資料庫倫理委員會、智慧醫療委員會(副召集人)、臨床資訊委員會(副召集人) 、永續發展委員會(副召集人)。
(2) 管理會:手術室管理會、感染管制管理會、自費處置定價審定管理會、病歷管理暨電子病歷推動管理會、院史編審管理會、風險管理會(含內部控制)、醫療品質暨病人安全管理會(副召集人)、資通安全暨個人資料保護管理會、健康促進管理會、榮民醫療體系中部區域經營管理會(副召集人)、資訊整合管理會、無痛醫院管理會、藥事管理會、移植醫學管理會、醫療設備採購審查會暨醫療器材管理會。
(3) 工作小組:藥品議價小組、醫療資訊系統整合維運中心、廉政會報(副召集人) 、申請榮民就醫健保不給付之醫療費用補助審核小組。
3. 除主持部科例行性會議外,另須主持會議:
(1) ISO9001管理審查會議。
(2) 門診管理中心會議。
(3) 統一簽床會議。
(4) 門診、住院及出院準備服務等業務協調會議。
(5) 政府服務獎專案小組會議。
(6) 陽明交大合作計畫專案。
(7) 中興大學合作計畫專案。
(8) 其他機構合作計畫專案。
(9) 國際醫療中心會議。
(10) 精神復健基金會。
(11) 骨質疏鬆防治中心會議。 吳杰亮 副院長 4. 督導業務:
(1) 研究、產官學等事務之策劃督導。
(2) 醫學中心任務指標之策劃及綜理。
(3) 綜理12所分院資訊系統整合專案。
(4) 醫院評鑑之策劃及綜理(B)。
(5) 綜理院外醫療支援合作業務(醫療網、群體醫療中心、醫院策略聯盟)。
5. 其他有關院務襄助處理事項。
吳杰亮
副院長
附記
1. 院長職務代理順序
(1)傅雲慶副院長
(2)李政鴻副院長
(3)吳杰亮副院長
(4)姚鈺主任秘書
2. 本表自113年1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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