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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ACLS複訓及ALS訓練,請依評鑑或認證需求選擇報名相關急救訓練

引用(3)
更新日期 2024/1/11 13:53:39
點閱 410
1.為符合據醫院評鑑條文2.3.15 「明訂院內突發危急病人急救措施,且應落實執行」評量項目第5項全院員工(含外包人員)至少應接受基本生命復甦術(Basic Life Support, BLS)、包含AED(Automated External Defibrillator)訓練,或有接受進階生命支持術(Advanced Life Support, ALS)訓練。急重症單位(包括急診、加護病房及麻醉部門)之醫護人員應定期接受高級心臟復甦術訓練(ACLS),或因應不同性質單位之NRP、ATLS、ANLS、APLS、PALS等皆可;符合優良項目,其餘醫師接受ALS 訓練之訓練完成率達70%。【112.12.26院部晨會主席指示全院各醫療臨床單位醫師皆需完成ALS急救訓練,以應變病人突發狀況。】
2.本部與急診部討論,制定本院「臺中榮民總醫院員工急救措施教育訓練作業規範」(附件一、二) ,除急重症單位之醫師外,擬113年辦理ALS訓練,訓練辦法及對象依照「臺中榮民總醫院員工急救措施教育訓練作業規範」辦理。
3.ALS開課日期(2月24日、4月19日)及符合報名者,請連結網址並完成報名
4.113年ACLS複訓名單如附件三,未在名單上可能1.您前次為複訓,下次須依聯委會規定須上二日課程(107年6月27日第十八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通過,附件四)、2.前次是在外院接受二日課程(及格證書16小時),請您在證書效期內向承辦人員報名複訓(報名表如附件五)。 
5.承辦人 陳玉雪護理師 分機4332 MAIL snow0318@vght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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