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住院報到之地點及時間:
( 一 ) 門診病人:
1. 週一至週五 (08:00-17:30):門診大樓後棟2樓-客服中心。
週一至週五 (08:00-20:00):第二醫療大樓1樓-批掛櫃檯。
週一至週五 (17:30-20:00):門診大樓後棟2樓-批掛櫃檯。
2. 週六 (08:00-20:00) :門診大樓後棟2樓-批掛櫃檯。
週六 (13:00-17:00):第二醫療大樓1樓-批掛櫃檯。
3. 週日、國定例假日 (08:00-20:00) :門診大樓後棟2樓-批掛櫃檯。
( 二 ) 急診病人:急診批掛櫃檯。
二、辦理住院手續必須驗證「健保 IC卡」及「身分證」,另有「榮民證」或「遺眷證 」者一併驗證 。
三、報到時若遺漏前揭證件,務請於10日內(仍在住院) 或出院前補齊證件,逕至批掛櫃檯補驗並更改身分,否則喪失應享有之費用優惠,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四、請您依本院電話通知入院時間內辦理住院手續,為利病床運用效率,逾時(20:00)未報到者,系統將自動取消您預約入住之病床,供緊急病人使用。
五、完成住院手續後,請直接至病房護理站報到;若超過 4 小時未到護理站報到,將註銷您本次住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