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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114年度重症專醫訓練醫師~開始申請囉,院內報備至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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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5/9/8 15:4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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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公告】  114年度重症專醫訓練醫師~開始申請囉,院內報備至10/20

本院為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單位,本院容額為11.5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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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一、申請時應檢附資格文件:主專科或次專科醫師證書影本,補件期限至 12 月 31 日,逾期需隔年重新報備。
二、由聯甄委員會審查合格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單位」提報受訓醫師,採事前報備制度,每年度受理訓練報備申請至 10 月 31 日截止。重症醫學訓練資歷年限認定由各專科醫學會通過日起算,可追溯至當年學年制起始日(7 月 1 日)。
三、報備訓練資格:
1、具備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內、外、麻醉、兒、急診、神經內科等主專科醫師資格者,由在聯委會認定合格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機構向聯委會提出訓練報備後,需於四年內完成至少二年重症醫學訓練。
2、具備心臟內(外)、胸腔內(外)、神經外科或其他相關專科經委員會認可為與加護病房相關次專科醫師資格者,由在聯委會認定合格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之機構向聯委會提出訓練報備後,需於二年內完成至少一年重症醫學訓練。心臟內(外)、胸腔內(外)、神經外科之專科需符合本資格方可報名考試,不得以第 1 項為報考資格。
3、若無法在同一訓練計畫接受連續一年以上之重症訓練,訓練期間必須在二年內完成,接收該員之訓練單 位需立即向學會報備。(報考時,應附代訓醫院出具之同意重症專科醫師訓練公文)
四、完訓後,報名重專考試時,由訓練機構開立「重症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證明」,格式依照聯甄委員會之規定。


如有意願報名醫師,請於10月20日前將報名表送至  重症醫學部 黃小姐(#3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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