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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為因應防疫規範,廠商監測人員欲至本中心借閱空間,請務必遵守相關防疫規範,謝謝。
引用(5)
2022/5/11 14:3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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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商查核室已整修完畢,近日鑒於疫情嚴峻,為配合本院防疫規範,於111年5月9日起重新開放借閱,
有需求的廠商欲至本中心借閱監測空間,需主動提交下列文件:
1.監測人員必須於借閱日起算七個工作天前即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若無七個工作天前提出將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申請表請務必提供可編輯檔案,請勿提供pdf檔,以利中心審核回覆。
2.監測人員必須取得該案試驗團隊同意。(因應防疫,於疫情期間暫取消親簽規定,改以取得試驗團隊同意之信件為替代方案)
3.監測人員必須事前提供已完成三劑疫苗施打且滿14天以上,若未完成三劑疫苗,請提供2日內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4.監測當日採實名制登記,且須全程配戴口罩。
詳情請參考-服務項目/廠商監測室之相關規範,以上敬請配合,謝謝。
有需求的廠商欲至本中心借閱監測空間,需主動提交下列文件:
1.監測人員必須於借閱日起算七個工作天前即向本中心提出申請(若無七個工作天前提出將不受理申請,敬請見諒)。
*申請表請務必提供可編輯檔案,請勿提供pdf檔,以利中心審核回覆。
2.監測人員必須取得該案試驗團隊同意。(因應防疫,於疫情期間暫取消親簽規定,改以取得試驗團隊同意之信件為替代方案)
3.監測人員必須事前提供已完成三劑疫苗施打且滿14天以上,若未完成三劑疫苗,請提供2日內自費篩檢陰性證明。
4.監測當日採實名制登記,且須全程配戴口罩。
詳情請參考-服務項目/廠商監測室之相關規範,以上敬請配合,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