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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階圖形處理器(GPU H200)申請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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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7 12: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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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服務團隊 → 人工智慧科 → 高階圖形處理器(GPU H200)申請要點(點此連結)
臺中榮民總醫院(以下簡稱本院)鑑於人工智慧發展及資訊資源整合需求日增,為確保本院高效能運算資源能有效管理與公平分配,並符合資訊安全規範,特訂定本要點。本院為明定申請流程、資源分配原則、使用範疇、監督管理及資安要求,以提升系統效能運用效益,並建立透明之管理機制,爰擬具「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階圖形處理器資源申請作業要點」,全文共計九條,其要點如下:
一、本要點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名詞定義。(第二點)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第三點)
四、資料與資安規範。(第四點)
五、申請與使用流程。(第五點)
六、借用期限與續借。(第六點)
七、監控與報告機制。(第七點)
八、其他注意事項。(第八點)
九、廢止及修訂程序。(第九點)
一、本要點訂定之目的。(第一點)
二、名詞定義。(第二點)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第三點)
四、資料與資安規範。(第四點)
五、申請與使用流程。(第五點)
六、借用期限與續借。(第六點)
七、監控與報告機制。(第七點)
八、其他注意事項。(第八點)
九、廢止及修訂程序。(第九點)
| 臺中榮民總醫院高階圖形處理器資源申請作業要點逐點說明 | |
|---|---|
| 規 定 | 說 明 |
| 一、目的: 鑑於人工智慧發展及資訊資源整合需求日增,為確保臺中榮民總醫院(下稱本院)高效能運算資源能有效管理與公平分配,並符合資訊安全規範,擬定高階圖形處理器(GPU)資源申請與管理規範。 |
制定背景與必要性,說明規範目的:確保公平分配並兼顧資訊安全。 |
| 二、名詞定義: (一) 高階圖形處理器(GPU):指輝達 H200 或以上等級之圖形處理器(GPU)。 (二) 管理單位:數位醫學部。 |
釐清本規範中「高階圖形處理器」與「管理單位」之定義,避免適用爭議。 |
| 三、申請資格與條件: (一) 申請對象:限本院正式單位、研究團隊或經主管核可之合作專案。 (二) 用途限制: 1. 僅限於院內連線使用。 2. 僅供非營利用途:如模型訓練、推論、演算法研究與系統整合。 3. 嚴禁作為挖礦、商業服務等用途。 |
規範高階圖形處理器(GPU)使用對象與用途,確保資源專注於院內研究,不得濫用於商業或非法活動。 |
| 四、 資料與資安規範: (一) 使用者須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資通安全管理法、政府資訊公開法、智慧財產權相關法規、本院資安管理規等相關資安規定,未盡事宜亦同。使用者如違反規範,應自行承擔法律責任。 (二) 如使用者帳號遭遇重大資訊安全事件或違反上述規定情節重大者,管理單位得立即暫時停止該帳號服務。 (三) 使用者申請時須先提出所需套件及版次,經審核確認後方可自行安裝與設定,並須自行承擔相關安全責任。 (四) 本服務專注於提供人工智慧(AI)運算服務,不負責任何資料保管責任,亦不提供備份還原等功能,使用者需自行備份資料。借用期屆滿三天後,平台將自動移除資源(包含使用權限、儲存資料)。 (五) 如因環境變更或因網路安全等服務需求,須暫停或終止人工智慧(AI)運算系統之全部或部分服務時,將通知申請單位業務承辦人關閉時間。如無法聯繫承辦人,或承辦人未關閉申請之運算單元,管理單位得逕行暫停服務,因此致申請單位之損失,不負賠償及維修責任。 |
確保使用過程符合法令與院內規範,並釐清責任歸屬,避免因資料遺失或停機造成爭議。 |
| 五、申請與使用流程: (一) 初審:填寫圖形處理器(GPU)資源申請表(如附件一),必要時提至智慧醫療委員會召開審查會議釐清技術細節。 (二) 試用期:提供初始試用配額測試可行性。 (三) 正式使用:通過試用與審核後,核發正式使用配額。 (四) 審查與回收:每月回顧資源使用狀況,低效能者可收回配額。 |
明確列出高階圖形處理器(GPU)資源的申請審查、試用、核發與回收流程,確保管理有據。 |
| 六、借用期限與續借: (一) 借用期限為每次一個月。 (二) 使用者可於借用期限屆滿前一週提出續借申請,並須填寫圖形處理器(GPU)資源使用回饋表(如附件二)。 (三) 每次續借以一個月為限,最多得續借三次。 (四) 若續借已達三次仍有使用需求,須重新辦理借用申請。 (五) 借用期間不得重複以不同名義或方式提出新的申請,亦不得以他人名義再次申請,以確保資源之公平與妥善運用。 |
制定明確續借制度與限制,兼顧資源彈性使用與公平性,防止長期壟斷。 |
| 七、監控與報告機制: (一) 使用者應於借用期屆滿時,填具圖形處理器(GPU),並提報資源使用情形。 (二) 若資源使用率長期低落於百分之三十以下,以伺服器使用紀錄計算:實際使用時間(秒)除以總借用時間(秒)或未定期提報,將進行圖形處理器資源收回與帳號停權。 |
設立最低使用率標準與回報義務,促進資源有效利用,並建立停權與回收依據。 |
| 八、其他注意事項: 管理單位保留申請規範調整與資源最終配置權。 |
保留彈性管理權,以因應未來技術與政策需求。 |
| 九、廢止及修訂程序: 本要點簽奉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及廢止時亦同;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修正函頒之。 |
確保本要點在實施過程中能夠靈活調整,通過核定程序進行修訂或廢止,並在需要時發佈修正函,處理未盡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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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_高階GPU資源申請作業要點_V2.docx• 附件_高階GPU資源申請作業要點_V2.odt
• 高階GPU資源申請作業要點_函.pdf
• 高階GPU資源申請作業要點總說明_V2.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