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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24/3/8 17: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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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308_國科會113 年第2梯次科研創業計畫徵案計畫
一、計畫目的:為將具原創性且有重大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推展市場,提升研發成果商業化之可行性,以達成衍生新創公司或銜接跨部會新創資源接棒育成之目的;徵求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且為破壞式創新技術之創業計畫。
二、申請期限為113 年 3 月 1 日起至 113 年 4 月 1 日止。本計畫每次補助期間原則上不超過 1 年。若計畫內容包含多年期發展規劃,申請機構應於構想書中提出說明,做為審查參考。
三、補助類別與經費核撥為
(一)萌芽案:具商業潛能之科研成果,已有初步商業構想,目標為驗證市場需求建立可行商業模式,並完成商業化原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新臺幣以 800 萬元為上限。
(二)拔尖案:同一技術曾執行萌芽案績效良好或經科研產業化平台評估具重大發展潛力者,並應提出合格投資方評估報告及適任未來新創公司CEO/COO 人選及創業所需運用智財權已向執行機構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和智財清單始得提出申請,補助經費申請額度以新臺幣1,500萬元為上限。
(三)本計畫經審核通過者,分兩期撥款:第一期款於計畫核定,完成簽約請款條件後撥付;第二期款於期中查核會議通過後,始得請款撥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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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801_國科會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補助案,自112 年8月1日起受理申請,請於112 年10 月16 日(星期一)前函送申請,未依規定辦理、文件不全或逾期者,不予受理,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為鼓勵大專校院及學術研究機構與國內外媒體業者,合作製播、推廣高品質科普產品,擴大科普知識傳播,促進民眾學習科學興趣,依「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科普產品製播推廣產學合作計畫作業要點J (以下簡稱作業要點)徵求計畫,歡迎學研機構與傳播業者合作,組成跨領域團隊提出申請。
二、本計畫預定期程為113 年1 月起執行1 年為原則,實際執行日依本會作業時程調整,申請機構及計畫主持人務必先行詳閱各項規定。
三、依作業要點第六點規定,應確認計畫主持人及共同主持人已符合與科普合作企業問之利益迴避原則,連同已簽署「執行受補助計畫聲明書」備函向國科會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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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625_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112年度第2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
徵求公告
一、 依據「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4點規定辦理。
二、 旨揭計畫自112年5月16日至112年7月3日公告受理,執行期間為112年11月1日至113年10月31日,相關申請注意事項如下附件。
附件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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