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Y實習訓練
引用 (5)
2024/6/20 8:2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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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訓練目的:
以教學相長為核心理念,提供本院相關之教學資源,給予臨床心理相關研究所實習生實務學習、訓練課程之場所,
以合作學習之關係,提升未來從業之臨床心理師之基本技能,並有周全性及持續性的全人照護之臨床知識
實習對象資格:
1.由臺灣臨床心理學會認定之各大學、研究所之臨床心理學組之學生。
2.具有臨床心理師專技考試資格者,有相關學術實務合作單位推薦。
3.已有臨床心理師證書,目前就讀研究所需實習之研究生。
實習內容:
1.提供本院相關實務訓練課程:
(一)、一般心理狀態及功能之心理衡鑑。
(二)、心理發展、社會適應或認知、情緒、行為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三)、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四)、精神病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五)、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六)、其他:司法、器官移植、社區外展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實習生均在報名審核同意後,以公文周知本院教研等相關單位後按課程內容及目標進行。
3.提供本院之相關師資:主要提供督導。
4.參與本院病人安全訓練與安全防護相關課程,並提供本院網路課程自主學習。
5.在必要時參與相關單位合作舉辦臨床心理師之在職教育課程。
實習課程大綱:
(一)、環境及各專業團隊介紹。
(二)、參與本院病人安全訓練與安全防護相關課程,並提供本院網路課程自主學習
(三)、與病人初次接觸,跟診。
(四)、熟悉測驗。
(五)、心理衡鑑實習。
(六)、獨立執行心理衡鑑、心理治療;並於實習結束前至少接一個完整心理治療個案的經驗(每次均有詳細會談記錄)。
【註:實際學習課程的安排依依各學校的實習目標與計劃,可做適度的調整】
督導:
每週一次與督導個案討論,並完成實習日誌瞭解學生的學習狀況。
以教學相長為核心理念,提供本院相關之教學資源,給予臨床心理相關研究所實習生實務學習、訓練課程之場所,
以合作學習之關係,提升未來從業之臨床心理師之基本技能,並有周全性及持續性的全人照護之臨床知識
實習對象資格:
1.由臺灣臨床心理學會認定之各大學、研究所之臨床心理學組之學生。
2.具有臨床心理師專技考試資格者,有相關學術實務合作單位推薦。
3.已有臨床心理師證書,目前就讀研究所需實習之研究生。
實習內容:
1.提供本院相關實務訓練課程:
(一)、一般心理狀態及功能之心理衡鑑。
(二)、心理發展、社會適應或認知、情緒、行為等偏差與障礙之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三)、精神官能症之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
(四)、精神病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五)、腦部心智功能之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六)、其他:司法、器官移植、社區外展心理衡鑑及心理治療。
2.實習生均在報名審核同意後,以公文周知本院教研等相關單位後按課程內容及目標進行。
3.提供本院之相關師資:主要提供督導。
4.參與本院病人安全訓練與安全防護相關課程,並提供本院網路課程自主學習。
5.在必要時參與相關單位合作舉辦臨床心理師之在職教育課程。
實習課程大綱:
(一)、環境及各專業團隊介紹。
(二)、參與本院病人安全訓練與安全防護相關課程,並提供本院網路課程自主學習
(三)、與病人初次接觸,跟診。
(四)、熟悉測驗。
(五)、心理衡鑑實習。
(六)、獨立執行心理衡鑑、心理治療;並於實習結束前至少接一個完整心理治療個案的經驗(每次均有詳細會談記錄)。
【註:實際學習課程的安排依依各學校的實習目標與計劃,可做適度的調整】
督導:
每週一次與督導個案討論,並完成實習日誌瞭解學生的學習狀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