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採購原則
引用 (2)



資料採購原則(103年8月第四次修定)
<電子書、資料庫>
經圖書委員及圖書館本身測試後,超過半數同意(每位委員及圖書館各計一票);或者經15位以上讀者推薦,即納入年度推薦,由圖書館管理會議決。
<圖書、視聽資料>
一、醫學:圖書館彙整書刊介購資訊,送交各單位主管或教學部主管核章後,即行採購。
二、非醫學: 由圖書館主動採購符合醫院評鑑要求及語文、旅遊類相關書籍,總額度以不超過15萬元為限。
<期刊>
一、醫學期刊:
1、西文:
(1)期刊訂購種數以不增加為原則。若各單位欲介購新期刊,需刪訂等量之該單位原有期刊種數,以為替換。
(2)新訂期刊以訂購電子版本為原則,若無電子版,方訂購紙本期刊。
(3)多種期刊套裝購買:由圖書館管理會議決。
2、中文: 國內一律訂購,且隨時發現隨時訂購;惟其回溯資料以具醫療性質者為限。
二、非醫學期刊:
1、每年元月起訂。
2、此類期刊之訂費須控制在10萬元以下,若該年期刊經費不足,即以醫學及其它學術性期刊訂購優先。
3、由圖書館決定期刊種類。
本原則經陳核奉准公佈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