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內科部感染科外補契約醫事技術師2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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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內科部感染科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技術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
| 執登類別 | 醫事檢驗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2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0 人
(得依需要列備取若干名,儲備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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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10-06 14:40 - 2026-11-06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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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醫事檢驗相關學系畢業,符合以下其中之一條件: (1)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 (2)通過115年度考選部醫事檢驗師考試,惟尚未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者:應於報名時檢附相關報考資格證明文件(包括學歷證書、國考准考證或報考憑證)及考試及格相關證明。經本院錄取後,須於到職日前取得醫事檢驗師證書,未能於到職日前取得者,視為無符合任用資格,則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2.熟悉分子檢測技術者(PCR、real time PCR、Sequence等)尤佳。 3.熟悉電腦文書(WORD、EXCEL、POWER POINT 等)操作。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本職缺為第二次公告,如再次公告截止後報名人數仍未足額,得先以1人辦理甄選,另1名缺額再續行公告。 |
| 工作項目 | 1.感染症相關檢驗項目。 2.實驗室認證相關文件修改及實地查核。 3.主管交辦事項。 4.業務需要須配合假日值on call班。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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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請攜身分證正本應考。 2.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蔡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分機3329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如附件格式)、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醫事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足供證明報考資格條件等相關文件,並請依序合併掃描成1份PDF檔,依公告期限前以電子郵件提供履歷相關資料電子檔。信件標題請註明報名甄試契約醫事技術師(醫檢師)。 2.報名日期自115年10月6日起至115年11月6日止截止收件。 (1)聯絡人:蔡小姐 (2)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3329 (3)電子信箱:e-mail 至ju494945@vghtc.gov.tw 3.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5.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6.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7.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