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家庭醫學部外補住院醫師4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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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家庭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聘用或契約 |
| 徵才職類 | 住院醫師 |
| 契約類型 | 無 |
| 徵才職稱 | 住院醫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聘用或契約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代訓生:限定 0 人、不限定 2 人;自費生:2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若干名
(候用期間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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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9-01 08:00 - 2026-10-30 23:59 |
| 甄試時間 | 115年11月9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1.於本院受訓 PGY 者,筆試總分加10分。
2.以本院名義發表SCI論文(限第一/通訊作者發表,且本院醫師或研究人員等須為並列第一/通訊作者),得依發表論文類型再加分,上限5分。
(1)原著論文1篇加5分
(2)綜論1篇加3分
(3)病例報告1篇加2分
3.若總分同分時以本院PGY優先。
先實施筆試再辦理面試,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1.甄試日期:115年11月9日(上午10時至10時25分報到)。
(1)筆試:上午10時30分
(2)面試:下午01時00分
3.筆試地點:研究大樓二樓第三會議室
4.面試地點: 教學大樓二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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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者。 3.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4.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證明或在訓證明或經各專科醫學會採認相當證明。 5.聘用住院醫師須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籍或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以契約住院醫師進用。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7.本院聘用非本部之住院醫師欲轉入本部任職者,報名時應同時檢附簽奉核准之轉科同意書。 |
| 工作項目 | 家庭醫學部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4年5月14日輔人字1140030169號函核定「本院聘用(含實習)住院醫師酬金標準」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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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3.其他招考的問題請於上班時間電洽家醫部總醫師(04-23592525#3809、3820或來信famcr@vghtc.gov.tw)。 |
| 聯絡人 | 王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3801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報名相關資料請同時寄送紙本(勿裝訂)及電子檔 1.於115年10月30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含自傳)繕打,連同以下資料,同時寄送電子檔並親送紙本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台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家庭醫學部;聯絡電話:04-23592525#3801;聯絡人:王小姐)。 2.應檢附證件: (1)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2)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附學校排名)。 (6)實習證明、PGY完訓(在訓)證明及在職證明影本各1份。 (7)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