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資訊室資訊室外補契約資訊工程師2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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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資訊室資訊室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資訊工程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2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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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8-12 16:16 - 2026-08-25 23:59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60% 口試:4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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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資訊相關學系畢業,或其他科系學士以上畢業且具與擬任工作相當實務經驗一年以上者,依學經歷及考試成績核定實際聘用職級。 (1)【資訊工程師】具有學士學位並具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高級資訊工程師】具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經驗者。 2.具以下經驗者尤佳: (1)具備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及資通安全專業證照。(證照定義請參見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公告為準) (2)具有醫療院所資訊系統建置、資訊設備採購、系統維運管理等相關經驗者尤佳。 3.本職缺以「契約資訊工程師」或「契約高級資訊工程師」任用(非臨時人員), 享國民旅遊卡補助。 4.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若為本院現職人員,需經單位主管同意始得報名 (報名表-請至本院首頁/訊息專區/徵才訊息下載)。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資通安全管理面業務:包括推動資通系統防護需求分級及防護基準、資通安全管理系統建置執行及驗證、內部資通安全稽核、機關資安治理成熟度評估及相關教育訓練規劃與執行、安全性檢測、業務持續運作演練、ISO27001與ISO27701維運等業務。 2.資通安全防護業務:包括資通安全監控管理機制、政府組態基準導入,資通安全防護設施建置及資通安全事件通報及應變業務、資通安全會報等。 3.資通安全管理法法遵事項業務:包括本機關對所屬公務務機關或所管特定非公務機關之法遵義務執行事宜、個資保護業務推動、各項資安法遵應辦事項。 4.錄取後可視專長負責或協助下列各類系統管理工作:個人電腦伺服器與虛擬伺服器管理、資料庫系統管理、網頁伺服器管理、電子郵件伺服器管理、備份伺服器管理、醫療影像系統 (PACS) 管理、應用程式開發、支援醫療部科智慧醫療專案。 5.可配合工作加班趕辦進度。 (加班上限依勞基法規定,可以申請加班費或補休,年度補休如無法休畢,則另發給加班費)。 6.各類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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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考試日期另訂,以e-amil或電話通知;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 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聯絡人 | 葉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2141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在校成績單影本 (應屆畢業生需檢附) 等資料,於人力銀行投遞履歷或以掛號郵寄「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資訊室葉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契約資訊工程師,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可連結本院首頁/中榮體系/徵才消息:http://www.vgh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