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再次公告】人事室外補契約行政助理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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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再次公告】 |
| 徵才單位 | 人事室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職務代理(本職務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迄日116年11月25日止)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
| 徵才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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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8-19 11:27 - 2026-08-24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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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須同時具備1至2項條件: 1、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並具行政規劃、管理專長,另具醫療機構人力管理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2、熟悉電腦文書(WORD、POWERPOINT、EXCEL系統)。 3、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4、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5、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研究助理勞保及勞健保加退、變俸、給付、登記、管理等事項。 2、補充保費(二代健保)相關業務。 3、本院退休人員聯誼會及退休公教志工相關業務。 4、審核每月員工夜班費。 5、員工報到單及人事資料袋維護、員工自然人憑證申請登錄。 6、長官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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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本職務係辦理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迄日116年11月25日止)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復職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 2、請攜身份證正本應考。 3、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人事室 李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 分機2414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如附件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服務經歷證明、身心障礙手冊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8月24日17時30分前,以掛號郵寄「407219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臺中榮民總醫院人事室任免組收」,主旨並請註明姓名、應徵人事室定期契約行政助 理 (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聯絡人:李小姐、聯絡電話:04-23592525 分機2414。 3、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4、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2) 5、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