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再次公告】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外補契約醫務管理組員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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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再次公告】 |
| 徵才單位 | 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職務代理(報到日起至2027-03-31)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務管理組員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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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7-21 00:00 - 2026-08-07 23:59 |
| 甄試時間 | 筆試、面試日期:符合資格者,於考前以 E-mail 或電話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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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學相關學系畢業,並具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工作經驗。 2、 任職榮民總醫院契約行政助理具有擬任工作五年以上相當之工作經驗。 3、 人格特質:積極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口語表達清晰且樂於與人溝通,具有高度工作熱忱者(具中華民國國籍)。 4、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5、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6、 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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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項目 | 1、病歷管理相關行政及庶務工作。 2、病歷櫃檯業務(含臨櫃及網路申請之病歷複製及影像光碟拷貝作業)。 3、保險公司病歷查調及複製。 4、病人基本資料(住址、電話及身分)更改維護作業。 5、病歷合併作業。 6、內外部顧客臨櫃或電話諮詢。 7、病歷櫃檯為民服務之網站資訊檢核。 8、其他臨時主管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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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本職缺係辦理預產期及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迄日116年3月31日止)所遺業務之職務代理人,約僱期滿或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代理原因消失時,代理人應無條件同日解約。 2、請攜身分證正本應考。若報考時間緊迫,請先電話告知;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陳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 轉2506、2507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如附件1)、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經歷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日期自115年7月21日至民國115年8月7日截止收件(掛號郵寄 40705 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醫務企管部病歷管理組,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報考定期契約醫務管理組員」,逾期不予受理);聯絡人: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2506、2507,掛號郵件恕不退還。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2)。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