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工務室修護保養組外補契約醫務副管理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工務室修護保養組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務副管理師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
| 上網期間 | 2026-07-03 08:00 - 2026-07-10 17:3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
| 資格條件 |
1、本案職缺以「不定期契約醫務副管理師」聘僱,依「輔導會所屬榮民總醫院醫務約用人員遴用資格標準表」評估符合本職缺錄取人員實際學經歷等條件後,核定實際聘用職級,相關基本條件說明如下: 不定期契約醫務副管理師: (1)國内、外大學以上學歷,電機工程或電力工程學系畢業者佳。 (2)具政府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以上及格證書者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 辦理體重計、除濕設備、消毒鍋、電漿鍋及其他設施設備等修護保養採購案及委外業務督導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
| 備註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醫事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日期自115年7月3日起至115年7月10日17時30分截止收件(掛號郵寄40705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工務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 聯絡人:李千足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2375 (2) 傳真至04-23590806 (3) 電子信箱:fion504@vghtc.gov.tw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
| 聯絡人 | 李千足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轉2375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