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口腔醫學部外補契約行政助理2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口腔醫學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2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
| 上網期間 | 2026-06-29 17:30 - 2026-07-31 17:0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高中(職)院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一年以上牙科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同分時,將優先錄取持有中華民國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核發之牙科助理認證證書之人員優先錄取。 四、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 者優先錄用。 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具有就業弱勢身份者,加總百分之五,惟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一、 配合加班、週六及夜診輪班。 二、 協助牙醫師執行門診治療、門診手術之工作。 三、 器械及衛材管理。 四、 門診衛教、病患預約排程。 五、 配合科內職務輪調。 六、 參加口腔醫學部會議。 七、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
| 備註 | 無 |
| 聯絡人 | 何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分機82803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一、 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影本、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工作經歷證明書影本及在校成績單影本(應屆畢業生需檢附)等資料,於民國即日起至115年7月30日下午17時30前,掛號郵寄「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口腔醫學部何小姐收」(封面請註明應徵職缺:契約行政助理,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 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亦不另行通知。若應徵人員均不符合需求,錄取人員可從缺。 三、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四、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 五、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之手機號碼、電話及e-mail。 六、 視需要備取1名,備取期限6個月,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內單位內如有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七、 聯 絡 人:何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82803 傳真電話:04-23741329 郵寄地址:40705臺中市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 口腔醫學部 電子信箱:hy67500@vght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