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護理部外補契約行政助理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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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護理部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行政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行政助理 |
| 執登類別 | 無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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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29 15:28 - 2026-07-12 23:59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60% 口試:4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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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醫務管理或護理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尤佳。 2、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3、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4、 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5、 需配合護理部二級單位需求調整工作時間,每日上班時間仍依勞基法規定,適用四周變形工時。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1、 執行診前準備及診後環境維護。 2、 依號碼打燈號請病人進入診察室,並協助病人準備姿勢,以便醫師診察。 3、 向患者解說如檢驗室、醫學影像X光檢查室、心電圖室各種排定時間,登記室之方位及注意事項等。 4、 協助醫師執行非專業護理工作。 5、 單位物品及環境安全、整潔之維護。 6、 執行門診一般作業常規。 7、 執行器械清洗作業。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核支月薪新臺幣3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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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 請攜帶身分證、畢業證書正本及影本應考。 2、 開始考試後,逾10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
| 聯絡人 | 蘇先生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分機6048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 請檢附報名履歷表(格式自訂)、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等相關文件掃描檔,報名日期至115年 月 日17:30截止收件(逾報名截止時間不予受理) (1)聯絡人:蘇先生 聯絡電話:04-23592525轉6048 (2)電子信箱:e-mail至shane921tw@vghtc.gov.tw,標題註明:姓名、應徵115年護理部契約行政助理(門診)。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以電子郵件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e-mai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