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胸腔部呼吸治療科外補契約醫事技術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
|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胸腔部呼吸治療科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其他醫事 |
| 契約類型 | 職務代理(本次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28日止,並依被代理人請假情形簽核奉准後延長僱用;期間如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職務代理人員即同日解約。)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
| 執登類別 | 呼吸治療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2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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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26 15:52 - 2026-07-03 00:0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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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相關科系畢業,取得呼吸治療師證書。 2.具中華民國國籍。 3.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4.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5.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呼吸照護相關臨床工作(配合主管交辦業務、需輪值三班或假日班)。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每月薪資約47,850元(本俸、工作獎金)以上 ,工作獎金視醫院營運狀況而定,夜班津貼另計。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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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筆試、面試日期:於考前以 E-mail 或電話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本院第二綜合大樓 呼吸治療科。 3.請擕身分證正本應考。 4.開始考試後,逾 10 分鐘(含)不得進入考場。 5.本次職務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28日止,並依被代理人請假情形簽核奉准後延長僱用;期間如被代理人提前回職復薪,職務代理人員即同日解約。 |
| 聯絡人 | 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轉3376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醫事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日期自115年 6月 26 日起至115年 7月 3日截止收件 (掛號郵寄 407219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1650號呼吸治療科(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契約醫事技術師(呼吸治療師)(職務代理),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聯絡人: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3376 (2)電子信箱:e-mail至iching0215@vghtc.gov.tw 2.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7.報名人員請連以下連結https://reurl.cc/60MyQV填入連絡資料,但仍要郵寄應檢附紙本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