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補】總院胸腔部一般胸腔科外補契約醫事技術師1人
| 徵才類型 | 外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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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區別 | 總院 |
| 徵才單位 | 胸腔部一般胸腔科 |
| 徵才類別 | 契約 |
| 徵才職類 | 其他醫事 |
| 契約類型 | 不定期 |
| 徵才職稱 | 契約醫事技術師 |
| 執登類別 | 護理師 |
| 職系 | 約用 |
| 職務列等 | 無 |
| 性別 | 不拘 |
| 錄取人數-正取 | 1 人 |
| 錄取人數-備取(依序) |
1 人
(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6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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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網期間 | 2026-06-26 10:38 - 2026-07-10 00:00 |
| 甄試時間 | 擇優另行通知 |
| 甄試項目 | 筆試:50% 口試:50% *錄取標準:筆試或面試其中一科成績未達60分或總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總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定其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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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護理系畢業。(取得護理師證書) 2.具臨床護理工作經驗。(具中華民國國籍) 3.具中華民國高壓暨海底醫學會核發之技術人員有效證照。(優先錄取) 4.具急護單位ACLS證照尤佳。 5.熟悉電腦文書(WORD, POWERPOINT, EXCEL)。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7.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分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8.符合資格報名人數未達二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1.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總成績分數相同者且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2.領取身心障礙證明者,加總百分之五,惟須經本院評定與適任之工作能力者始得錄用。 3.報名人數未達2人以上者,逕依規定再次公告,如確實無適當人選時,得以一人實施甄選。 |
| 工作項目 | 胸腔部高壓氧治療中心業務、高壓氧醫學臨床訓練醫院教學與行政業務、部科臨床暨行政工作及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
| 待遇 |
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15年2月9日輔人字1150077432號函核定「臺北、臺中、高雄榮民總醫院約用人員薪資表」規定支薪。
「面議」新臺幣40,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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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備註 | 1.筆試、面試日期:於考前以 E-mail 或電話另行通知。 2.考試地點:本院第二醫療大樓B1胸腔部會議室 |
| 聯絡人 | 林小姐 |
| 聯絡電話 | 04-23592525轉3376 |
| 報名方式(含檢附文件) | 1.請檢附報名履歷表、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考試及格證書、醫事 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正反面等相關文件影印本,報名日期自115年6月26日起至115年7月10日截止收件(掛號郵寄 407219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四段 1650 號胸腔部,請註明應徵高壓氧治療中心職缺,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1)聯絡人:林小姐、聯絡電話:04-23592525 轉3376。 (2)電子信箱:e-mail 至iching0215@vghtc.gov.tw 2、 經審查符合報考資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資格條件不符者恕不通知或退件。 3、 報名者如為院內現職人員,應經現職單位主管同意,並檢具主管同意書(如附件)。 4、 報名人員應檢附之資料,如有闕漏,請依通知之期限內補正,如有刻意隱瞞情形,納入甄選評比考量。 5、 儲備期限:係指正取人員生效日起算,期間單位內如有與本公告相同職稱、性質相近之職缺,則依序遞補。 6、 請務必留下可聯絡到的手機、電話及 e-mail。 |